近期,兩岸局勢波動頻發14次惡意撞擊大陸漁船事件成為導火索,兩岸代表進行了15輪溝通磋商。 但最終,在台灣立委“內務委員會”的特別報告會上,台灣當局的真實態度終於浮出水面。
據悉,非黨員高金素梅牽頭對漁船事件進行專題報道,首屆藍綠比試引發熱議。 泛藍陣營強調“撞船案”,而綠陣營則以“封案”為報道名稱,立場明顯對立。
台灣領導委員會主席邱泰山在國外表態時提出“三點主張”:一是呼籲台灣民眾支援一線海警執法人員; 二是希望雙方等待司法調查的最終結果; 最後,敦促大陸加強對所謂“三無船”的管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從邱泰山的表態中不難看出,台灣當局沒有改變立場,仍然執意將過錯歸咎於大陸。 這一立場的明確表態,意味著***態度固執,不表示任何歉意,而是試圖將責任推卸給大陸。 因此,事件遠未結束。
至於查明真相、道歉、追究責任這三個問題,雙方尚未達成共識。 但在賠償問題上,兩岸經過幾輪磋商,已達成協議。
據悉,台灣“海事委員會”副主席、台灣“海警”局長周美武在談到具體賠償標準時表示:按照以往處理大陸漁民意外死亡案件的慣例,賠償範圍為新台幣300萬元至400萬元, 相當於新台幣80萬至100萬元。
從周美武的言論可以看出,台灣當局希望的賠償金額在80萬至100萬元之間,與此前報道的170萬至200萬元相比,差距很大。
然而,這種假設顯然是一廂情願,大陸絕不會接受如此低的賠償。 更糟糕的是,台灣當局在談及對大陸遇難漁民家屬的賠償時,總是聲稱提供“安慰金”和“慰問金”,而不是真正的“賠償”。
前者是人道主義賠償,間接意味著台灣當局不承擔責任,而賠償則意味著台海巡檢署有過錯,需要追究責任。
因此,所謂金門溝通共識,只是台灣當局的最佳定位,實質上沒有達成共識。
面對台灣當局和台海巡警部的一再表態,國民黨台北市市長蔣萬安表示,“台灣是乙個民主開放的社會,必須尊重基本人權和客觀事實。 **當局必須肩負起責任,妥善溝通,向外界表明,不能盲目欺騙、刻意隱瞞真相,只會把台灣人民推向死胡同。 ”
江萬安的宣告一針見血,當局的行動繼續加劇緊張局勢,彷彿在考驗大陸對台的底線。 最終,買單的將是台灣人民。
對此,台灣軍方也做出了回應。 臺灣防緦部採計劃副參謀長董志行說:「自漁船事件發生以來,臺灣軍方發現大陸船隻繁接近甚至進入臺灣的『禁構和限制水域』。 為此,台軍通過多批海警船,常態化執法,加強監控,維護海上安全。 ”
台軍此舉可謂是英明之舉,暗示台海巡檢部將先冒險,台軍不會輕易干預,避免事態進一步公升級。 這也意味著臺灣軍方已經認識到大陸的態度,但可惜的是,臺灣當局還是蒙在鼓裡。
面對即將到來的考驗,大陸一定會做出回應。 到頭來,台灣當局觀望的,只能是無法忍受的。 這場危險的遊戲正在摸索***的極限,最終受到傷害的將是台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