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直接購買官職外,還有哪些名職可以通過這條路線獲得? 手頭的帝國歷史珍貴資訊,今天就要一一揭曉給大家。 讓我們來探索一下那個時代的金錢和權力遊戲。
清朝時期,"軍官"它特指九級和十八級的常規官方系統,不包括那些不包括在這個序列中的人。 直到康熙時期,老百姓才有直接購買官職的權利。
據史料記載,有的富家子弟通過交糧就能獲得修才(生元)或學監(享有在鄉留學的權利),具體規定是學生要交糧300石,學監需要200石。
康熙帝在位期間,為了填補財政空缺,允許在一定條件下,如候補縣與州平起平坐,通過出資成為低階**。 要想捐錢當官,必須滿足嚴格的條件:三代個人和家庭沒有犯罪記錄,沒有缺錢缺糧或逃兵,需要在崗上保證他們有良好的品格。
只有符合條件的人才能向司法部提出申請,表現出清白和道德品質。
即使你是合格的,這個過程仍然是有序的。 首先,人們需要獲得修才、囚徒或貢品學生的身份,才能踏入官場。
康熙年間,職位大多是一等芝麻官,縣長以上的寥寥無幾。 但隨著乾隆時代的變遷,捐贈政策放寬,京官的武平郎中、地方官吏的思品道士等文官成為上限,武官從將軍到游擊,不涉及京城的職位。
在嘉慶之前,捐款僅限於戰時的大規模開放,雖然國庫充足,但戰爭費用巨大。 乾隆後期,朝廷建立了制度,明確了各級官職的捐贈價格標準。
乾隆時期,公生和獄卒分別慷慨解囊,為郎中職位捐獻了9600兩,為外人捐了8000兩,為所長捐了4620兩,為刑部的獄兵馬捐了360兩,為滿洲筆捐的最低門檻捐了480兩。
對於道士、公聖、監事等較高階別的職位,捐贈金額高達16400兩,知府為13200兩,運鹽司雲通象徵性12000兩,知府需要4620兩。
至於九年級的崗位和沒有入流的,他們的捐款只有180兩。 當時,捐助者雖然數量不多,但要獲得官職並不容易。 捐贈者需要首先被列入候補行列,即使他們有幸進入官員選拔,也需要經過乙個試用期,只有通過考核後才能正式上任。
晚清,捐獻盛行,**衰落,甚至有八倍或六倍的折扣,但真正得到真正工作的機會很少。
回溯清代,捐贈形式多樣,絕不是單純的買官職位。 富裕的孩子可以選擇購買象徵性的頭銜或為他們的祖先獲得榮譽頭銜。
除了實際職位外,還可以通過捐贈獲得這些:例如,康熙年間,慷慨支援軍需品的豪門被授予**產品的榮譽職位;
乾隆之後,虛構的職位成為常態,其中所包含的價值遠低於實際工作,比如道士的實際工作要16400兩,而虛構的頭銜只花了5240兩,我們稱之為這種道士"名譽道士"。
對於那些想進入這個職業的人來說,需要額外的投資。 在清朝,擁有虛構的頭銜是提公升士紳地位、提高政治地位和富裕家庭成本效益投資的關鍵。
懺悔就像給祖先或尊貴的女性授予榮譽稱號,但對於現任者來說,這通常是一種非正式的禮物。 根據規定,只要在職**捐出200至100石糧食,就可以按照官級授予爵位。
有更多的文武**可以藉此來提公升自己的職位,但是有乙個限制:例如,八級晉公升到七級,七級到五級減少,等等,三級以下的頭銜數量是有上限的。
乙個頂級學士和尚的頭銜,即使他有雄厚的財力,也不值得用金錢來衡量它的珍貴。 "
在清朝時期,有乙個特殊的制度,允許**傳遞捐款"恢復"以前的職位,特別是在災難時期,被降級或保留的人可能有機會通過捐贈恢復他或她原來的職位。
而對於那些沒有被懲罰,經濟上富裕**的人,他們可以選擇捐款公升職或申請認可。 這種行為可以看作是提前計畫,因為良好的業績記錄,無論是晉公升還是用來抵消制裁,都可以為未來的職業生涯提供保障。
因此,投資於紅色縮放和去談判本質上是在為未來的可能性做準備。
*您有機會通過捐贈來解鎖非等級特權,例如花羽和皇冠,從而拓寬您的職業生涯並超越您的職位。
到了晚清,這種現象就成了一種普遍的做法,在知府衙門的會議上,幾乎總能看到縣級的**人用獨眼花來展示自己的非凡地位,雖然他們本來只是。
四、五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