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家長向網友求助:兒子在社群遊樂園盪鞦韆,乙個陌生男子上前用力搖晃鞦韆,將兒子甩出鞦韆,重重地摔在地上。 我想請你幫忙找到那個戴帽子的人。 網友:男方好像是故意的!
案例**:Boom News)。
江西贛州,乙個陽光明媚的中午,社群遊樂園的鞦韆蕩漾著孩子們的笑聲。
活潑可愛的小傑正在盪鞦韆。
突然,乙個高大的身影走了過來,那是乙個穿著運動服,頭上戴著鴨舌帽的男人,他環顧四周,似乎沒有發現其他的自由揮桿,徑直走向了小傑所在的鞦韆。
男人走到鞦韆前,不問也不等,用力搖晃著小傑的鞦韆。
鞦韆在空中飛舞,蕭杰的笑聲漸漸變成了驚恐的尖叫,蕭杰大喊道:“不要! 不! 我害怕。。。。。。聲音引起了一旁人群的注意,旁邊的一名女子拿起手機開始拍攝。
男子單手抓住繩子上半部分,劇烈搖晃後,繩子轉了一圈,扭成扭曲的形狀,但男人還是沒有停下來的意思,鞦韆飛得越來越高。
突然,小傑“飛”出秋,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接過**的女人看到小傑扔了出去,也驚呼道:“哎喲! 摔倒了。 小傑痛得叫了一聲,乙隻手疼得不敢動彈。 男人蹲下身子看了看蕭杰,然後,他居然跑開了。
小傑被送往醫院,經過醫生的診斷,小傑的手臂骨完全骨折,劇烈的疼痛讓他無法冷靜下來,不停地哭泣。
小傑的父母傷心欲絕,他們無法接受自己的兒子遭受了這樣的傷害。 他們決定找到肇事者,讓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小傑的父母在朋友圈發了失蹤人員通知:
親愛的朋友和鄰居:請幫我辨認出**中戴帽子的人,是否有人認識他。 事情發生在今天中午一點,在海亮天空城7號樓前的遊樂園裡,男子將我兒子(那個正在盪鞦韆的男孩)從鞦韆上推了下來,導致胳膊骨完全斷裂,然後逃走了。 謝謝你,如果你認識我,請私下和我聊天。 ”
小傑的父母描述了肇事者的身體特徵和他穿的衣服,希望有人能提供線索。
同時,她也向社會**求助,希望廣大網友能幫她找到肇事者。
1. 男方用力搖晃鞦韆,對兒童造成傷害的行為是否故意?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到這起事件,如果該男子明知孩子可能會受傷,在搖晃鞦韆時故意這樣做,但故意這樣做,故意造成輕傷或更多,那麼該男子的行為很可能犯有故意傷害罪。
在**中,男子劇烈的擺動搖晃與孩子手臂骨折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
如果調查證實,該男子明知劇烈搖晃鞦韆可能會對兒童造成傷害,但仍然故意這樣做,那麼他就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2、如果男方的行為導致孩子的胳膊骨折,有哪些法律規定來保護孩子的權益?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該男子造成孩子的手臂受傷,需要支付醫療費用和其他費用。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34條的規定,監護人的職責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由於小傑是未成年人,如果他的監護人(即父母)證明該男子確實有過錯,那麼該男子應賠償該子女遭受的所有損失。
3、孩子在鞦韆上被男子用力甩出去,當時父母不在現場,是不是缺乏監管?
《民法典》第26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父母應履行足夠的監護義務。
然而,事發時,孩子的父母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也沒有及時處理鞦韆,增加了孩子意外摔倒在地的風險。
而在孩子摔倒受傷後,他被告知孩子被送往醫院。 因此,如果出現監護不力的情況,孩子的父母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這一事件也給家長敲響了警鐘,要時刻注意孩子在公共場所的安全。 最好不要讓孩子獨自外出。 如果孩子外出玩耍,最好由父母陪伴孩子在安全和諧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那麼,您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