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26年徒刑,在此期間,他從未放棄伸張正義的希望。
出獄後,年近半百歲的他,終於等到了期待已久的無罪判決,拿到了460萬元的國家賠償金。
他想用這筆補償開始新的生活,但他的心變幻莫測,妻子只想要他的錢。
在短短8個月的時間裡,一半的賠償金花光了,但換來了妻子失敗的婚姻。
劉忠林他出生於吉林省東遼縣,是土生土長的東北人,他的村子叫惠民村,很小,男女老少加起來就有幾百人。
說起劉仲林年輕時的遭遇,他可能只能用“慘”二字來形容。
劉仲林的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病逝了,母親因為受不了打擊而患上了嚴重的精神疾病,後來迷路了,再也沒有回來。
經過這樣的意外,劉仲林只能靠哥哥過一輩子,劉仲林這輩子並不謀求富貴,他只想努力工作,將來掙錢在村里開個小鋪子,然後娶個兒媳婦,過上安穩穩穩的生活就好了。
只不過事與願違,1990年的一件事情徹底打亂了劉仲林的生活節奏,讓他陷入了一場持續了近30年的噩夢。
1990年,村里需要修河,村里很多年輕人都積極參與了這項工作。
10月28日上午,一名村民在幹活時突然用鐵鍬在白菜地里挖出一具屍體,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經核實,屍體是一位姓鄭殿榮的女士,失蹤一年多了,一直杳無音訊,沒想到在河套中被發現。
當年鄭殿榮為什麼會消失? 原來,1989年8月8日,鄭殿榮領著又聾又啞的侄女鄭春梅出門,可惜在路上遇到了乙個歹徒,鄭殿榮被綁架了,但歹徒戴著兜帽,鄭淳梅看不清他的臉。
“頭部左顳枕頂部在左耳孔後方 6 厘公尺處骨折......土壤存在於咽部、氣管和食道中。 “鄭殿榮被鈍器擊中頭部並掩埋,造成頭部嚴重受傷和機械性窒息,屬於殺人。 ”這是屍檢報告和法醫的推論,法醫還發現鄭殿榮被殺時至少懷孕20周。
第二天,10月29日,劉仲林還在家休息,突然幾個警察出現在他面前:“劉仲林,跟我們來。 ”
劉仲林被這突如其來的情況嚇壞了,腦子一片空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懷疑劉仲林就是殺死鄭殿榮的人。
而且,**還列舉了幾個所謂的證據,第一,劉家和鄭家離得很近,只有兩步之遙,鄭殿榮經常去劉仲林家。
二、劉仲林是失業的流浪漢,太懶了,家裡不耕種幾畝地,整天到處遊蕩。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同村的婦女江九英說,1990年春天,她一邊種土豆一邊和劉仲林聊天,劉仲林透露了乙個私密,那就是要帶懷孕的鄭殿榮引產。
1990年11月8日,劉忠林被正式批准逮捕,他“認罪”。
而劉仲林之所以認罪,並不是因為他真的殺了人,而是因為他被迫別無選擇。
當時負責審訊的工作人員用一些“小伎倆”,一步步引誘劉仲林,最終劉仲林含糊其辭地承認了戀愛關係和性關係,但不願意承認殺了鄭殿榮,因為他一開始就沒有殺他。
這一次,審訊人員又在捉弄他們,在引誘下,劉仲林一把鼻涕和眼淚“供認”了罪行。
最終確定劉忠林想讓鄭殿榮殺死孩子,但鄭殿榮拒絕了,於是劉仲林於1989年8月8日截獲鄭,威脅他要殺孩子,並用石頭砸鄭,死後直接埋葬。
1994年7月11日,遼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忠林死刑,緩刑二年。
我沒有罪,我不工作! “在鐵北監獄裡,有乙個不願參加勞動的年輕人——劉忠林。
至於他為什麼不參加**,那是因為他覺得參加勞動就等於承認犯罪,所以他不願意工作。
別傻了,不工作就沒有積分了,難道要不要一輩子呆在監獄裡,努力工作,爭取減刑,出獄後再打官司。 獄友的話給了劉忠林希望。
紡紗、織布、做門窗等活,劉仲林趕緊去做,就是為了好好表現自己,如果可以的話,早一天出門。
同時,劉仲林也不忘為自己報仇,他想寫個控訴,可是一想到自己才上小學幾年,連幾個字都不認識,怎麼會寫呢?
劉仲林沒有放棄,為了學寫字,他特意從管教所借了一本字典,除了工作就是學習,功夫不負有心人,劉仲林的學習成績可點,他已經具備了寫控訴的條件。
據劉仲林介紹,每天中午吃完飯後,他都會躺在床上寫字,寫字邊還要翻字典,寫完後委託管教人員寄出去,但這些投訴都沒有得到回應。
“我不知道我寫了多少封信,但我會在有時間的時候寫。 ”劉忠林因表現良好被減刑五次,終於在2016年1月22日獲釋,享年48歲,在獄中度過了26年。
最讓劉仲林印象深刻的是,出獄那天,表哥來接他,可是他不記得自己長什麼樣子,只好把已經出獄的人一一問問,當劉仲林被問到的時候,兩人控制不住地哭了起來。
“我從來沒有殺過任何人,這是事實。 ”這是劉仲林出獄後常說的一句話。
過去,他因為被刑訊逼供而供認不諱:“審訊人員用竹棍扎我的手,用電風扇烤我的手,用鐵棍打我的腳......”
2008年,王桂珍(劉忠林的姐夫)請了一位律師,律師拍了幾張照片。
只見劉仲林的指甲已經脫落,右腳的拇指也不見了,因為骨折後出現了骨髓炎,他只好截肢。
2012年3月,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表示將再次審理此案,但直到2016年4月,劉忠林才被釋放。
這起案件中還有很多可疑之處,在劉仲林的認罪書中可以找到許多矛盾點。
首先,在調查人員發現鄭殿榮有自己不知道的化妝品後,劉忠林承認自己給鄭殿榮送過化妝品,但這顯然不太可能,他是乙個失業的流浪漢,他幾乎連買化妝品的錢都沒有。
第二,調查人員在屍體附近發現了乙個煙嘴,然後劉忠林供認自己在現場偷偷埋了乙個煙袋,乙個說是煙嘴,另乙個說是煙袋,完全不對勁。
類似的不合理之處還有很多,總之,只是在調查人員發現了一些事情之後,劉仲林才繼續解釋,這很奇怪。
而且,鄭殿榮的家人覺得這個案子有點奇怪,鄭殿榮的家人說,當時鄭殿榮還比較年輕,從她的日常行為不難看出,她似乎並沒有戀愛。
另外,上面提到的鄭殿榮的侄女鄭春梅是這起案件的唯一目擊證人,她也充滿了懷疑,一開始鄭春梅說歹徒是2人,但在接下來的兩份筆錄中,卻改成了3人。
經過幾年的努力,劉忠林終於被洗清罪名,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宣判劉忠林無罪。
在被洗脫罪名後不久,劉忠林在律師的陪同下,試圖申請國家賠償,最終在2019年初獲得了460萬元的賠償。
劉忠林出獄後,多年來一直被控“殺人犯”,這也對他的一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由於在獄中工作,劉仲林學了很多手藝,後來他在深圳的一家工廠找到了乙份安裝手機充電器的工作,月薪4000,這樣養活自己就不成問題了。
但沒過多久,工廠發現劉忠林曾入獄,是“殺人犯”,於是果斷辭退了他。
“以後找工作會比較容易,等我回到村里,就能在村幹部、村民面前'挺直腰桿'了。 ”被洗清罪名後,劉忠林對未來充滿信心。
那時候,劉仲林已經50歲了,他看到同齡人已經有兒女了,有的甚至成了爺爺。
要是我有乙個家就好了! 劉仲林最渴望的,就是組成乙個溫暖的家庭。
劉仲林時常想起乙個嘲笑他的獄友的話:“像你一樣,你這輩子都娶不了兒媳婦。 ”
別人越說,劉仲林越想給別人證明。
後來,劉仲林談起了女朋友,因為當時兩人還擠在出租屋裡,劉仲林萌生了買房的想法。
於是,2018年10月,在國家賠償實施之前,劉忠林向吉林高院借了50萬元買房,但女友卻不高興,堅持讓他拿50萬元作為彩禮。
劉仲林很謹慎,哥哥之前提醒過他,一定要保管好錢,不能讓別人騙他。
思索之後,劉忠林最終還是選擇了買房,但也因此失去了女友。
買房那天,劉仲林回到出租屋,但地方已經“空無一人”,女友不見蹤影,她已經搬走了自己的行李和被褥。
劉仲林想和女友吵架,卻發現***都被全部封殺了,這段感情就這樣結束了。
2018年底,在別人的介紹下,劉忠林認識了範女士(化名),女方雖然說自己離婚生子,但比劉忠林小了整整22歲。
初戀的創傷讓劉仲林變得小心翼翼,隨著他們相處得越來越深入,他們發現範女士很踏實,從不和自己談錢,慢慢地,劉仲林放鬆了警惕。
兩人的感情進展很快,認識不到兩個月就已經談起了婚事。
要結婚,就得先買房! “這是範女士的求婚。
因為兩人關係很好,範女士還答應給他生個孩子,劉忠林想都沒想就答應了,拿到國家賠償後不久,他就花了45萬元在老家買了一套房子。
最終,兩人於2019年1月30日結婚,為了表達對范女士的愛意,婚後劉忠林花了近30萬元買了一輛賓士汽車。
但結婚後,範女士似乎變了乙個人,有房子有車,但她並不滿意,經常以各種理由向劉仲林要錢。
如果劉忠林不給,範女士就開始“哭鬧、上吊自殺”,砸盤子、砸碗,甚至人身威脅,結婚8個月後,範女士向劉忠林索要10萬元。
可是後來,範女士的胃口越來越大,想要一大筆錢,也說不上來拿錢,劉仲林自然不願意給。
劉忠林低估了範女士的“貪婪”,有一次,劉仲林突然發現銀行卡上少了一萬塊錢,查了一查才知道範女士偷偷轉給了親戚。
那天,兩人大吵了一架,範女士一怒之下回到了娘家。
其實劉忠林一直想和范女士過上好日子,他也加入了一家燒烤店,以為夫妻倆可以一起做點小生意,但范女士卻從未參與過店鋪的經營,劉仲林什麼都乙個人做。
自從範女士離開後,劉仲林心裡空虛,他想挽救這段感情,但范女士卻不這麼認為。
她對我一點都沒好感。 想到這裡,劉鐘林心裡不舒服。
2019年雙“十一”,離婚判決出來,車子和房子都屬於劉忠林,但給範女士的10多萬元就不還了。
離婚前,劉忠林曾說:
“如果我真的離婚了,我就再也不想結婚了,我害怕,我不想再交朋友了,我不知道我該不該相信別人。 現在,除了我必須外出的時候,我乙個人在這所房子裡。 有時候,我覺得房子是一口棺材,我就在這裡等死。 死了,埋在這所房子裡。 ”看著結婚照,再看著掛在臥室牆上的龍鳳寶寶海報,劉仲林不禁在心裡感嘆,他的人生一直充滿艱辛和坎坷,他希望以後能遇到乙個真正愛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