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非法停放17樓電動自行車**,電池冒煙......在7樓書房充電時2月26日至3月4日,短短一周時間,上海發生三起涉電動自行車、電池火災,三名車主被判處行政拘留。
上海消防提醒廣大市民,禁止在建築物門廳、共用行人路、樓梯間、走廊等公共部位,以及消防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影響交通的區域、人口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並充電。
圖片說明:嘉定電動自行車火災現場 **受訪者提供的照片(下同)。
17樓的電動自行車在晚上停放**。
2月26日晚9時許,嘉定消防局接到報警,慈竹路某小區14號樓17樓樓梯間發生火災。
從17樓向上搜尋,看看是否有人被困在裡面。 消防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使用壁式消火栓和消防水帶滅火,並敲響大樓的門,疏散大樓內居民。
當我們到達現場時,我們可以看到樓下的窗戶冒出很多煙霧。 嘉定區消防救援支隊嘉北消防救援站第一班隊長陳晨回憶說:“到達17樓後,電瓶車的電池還在冒煙熊熊,現場能見度很低。 ”
電瓶車會在走廊內產生大量的高溫、有毒有害煙霧,容易造成被困人員窒息,嚴重威脅整棟樓居民的生命安全。 陳晨直言不諱地說,因為樓梯間的空間很窄,也給救援行動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幸運的是,消防員們英勇奮戰,電動自行車大火很快被撲滅,沒有人。
經消防部門現場勘查,災區火災面積約2平方公尺,電動自行車電池為鉛酸電池,電路有短路痕跡。
據車主李某介紹,電動自行車之所以停在17層樓的走廊裡,是為了方便充電。 因疏忽致火,李某依法被判處行政拘留3日。
我對此感到遺憾。 李說:“我並不總是把車停在樓上,我充電的時候就把它拿下來。 (我覺得)這麼多人被這樣指控,發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肯定很小,(我覺得)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心裡還是有僥倖的。 ”
電池在7樓的書房充電時冒煙。
無獨有偶,3月4日凌晨,徐匯區某居民區發生火災,造成三輛電動自行車和部分空調受損。 接到報警後,徐匯消防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據徐匯消防局調查,3月4日凌晨1時許,居民梁某在出租屋門口非法充電電動自行車時引發火災,導致現場3輛電動自行車被燒毀。 梁某因過失肇事被判處行政拘留10天。
同日(3月4日)晚上8時33分左右,某廣中路7樓電梯廳又發生鋰離子電池起火。
*該建築是一幢25層高的商業和住宅建築。 經過調查和走訪,3月4日下午6點30分左右,住在701室的李某帶著孫子回家,把電動自行車的鋰離子電池帶回家充電。 那天晚上8點30分左右,我的孫子聞到房間裡有菸味,看到書房裡充電的電池冒出黑煙,伴隨著噝噝聲。 隨後,李某立即將冒煙的電池和充電器扔到了7樓的電梯廳。 不久之後,電池著火了**。 李某趕緊關上門,報了警。 幸運的是,消防員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火勢沒有進一步蔓延。 目前,李某被判處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金500元。
電池不進屋,人和車是不同的房子”。
為深刻吸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切實推進社群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嚴格管理,消除電動自行車違章停車、充電等突出問題隱患,上海市消防部門自2月27日起在全市居民區開展消防安全錯峰夜巡檢查行動。
一旦電動自行車(或電池)在室內充電,就很容易造成大規模傷亡。 我們一再強調“電池不進屋,人和車不在同乙個房子裡”。 一位消防主管表示,《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電動自行車在門廳、共用行人路、樓梯間、走廊等建築物的公共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兩側影響交通的區域停放和充電。 以及擁擠場所的室內區域。
防火監督員還提醒廣大市民,為了防止電動自行車起火,要通過正規廠家購買質量好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的電路、充電器和電池應定期檢查,以消除隱藏的故障; 切記不要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改裝您的電動自行車。
新民晚報記者潘高峰,通訊員張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