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節前,網友毛星火在網上揚言要起訴作家莫言。 他認為莫言的作品抹黑了中國形象,侮辱了烈士,所以他必須代表全體中國人民追究莫言的法律責任。
當時看到這個訊息,我覺得很荒謬,以為這只是又一場網路鬧劇,毛星火真的不能起訴。 作者還寫了一篇短文,從法律上分析和論證他的訴訟不能被接受。
最近,有朋友告訴我,毛星火真的是去法院起訴的。 通過這篇文章,他把自己起訴的整個過程寫成了日記。
找到毛星火的微信***,仔細閱讀了他記錄的起訴全過程,得出了結論。 這個毛星火根本就不是真的想告莫言。
有的朋友可能會反駁,說你看人家做了那麼多工作:前期在網際網絡上造勢,通過網路投票,徵求網友意見; 之後,聘請了一名律師撰寫起訴書並準備大量證據; 而今年2月,他從河北趕到北京某區法院,向法院提交了書面材料。 毛星火不是在認真履行起訴莫言的諾言嗎?
想想看,如果你要起訴某人,你會做些什麼準備?
我認為至少必須有三件事。 如果你不明白或想不通這三點,那你純粹是在自欺欺人。
第一點是找出你自己和被告的名字。
此姓名必須是真實姓名,與身份證一致,不能是昵稱、昵稱、筆名、藝名等。 當年大名鼎鼎的瓊瑤阿姨告虞崢,人們只好老老實實寫下自己和俞崢的真名。
但請看一下毛星火在2月17日公開的起訴書。 原告毛星火和被告莫言寫得很清楚。
毛星火的真名不是毛星火,他不知道這個? 莫言的真名不是莫言,作為乙個拿著放大鏡在莫言作品中挑刺的人,他不知道這個? 而且,他說起訴書是律師起草的,起訴書中列明了原告和被告的真實姓名,這是基本常識,哪個律師會不知道?
第二點是必須有明確的主張和事實依據。
乍一看,這似乎是合理的。 但請看他的第四項索賠,索賠高達15億元人民幣。 訴訟需要支付訴訟費用,需要原告提前支付,訴訟費的金額與索賠金額成正比。
訴訟標的對應的第一審受理費15億元超過750萬元。 就算他不知道這些,他請的律師難道不知道嗎? 750萬的律師費,他真的準備好了嗎?
而且,一旦法院判決他敗訴,或者即使他勝訴,但賠償金額很低,他將不得不承擔絕大多數的訴訟費用。 作為乙個真正準備提起訴訟並必須承擔訴訟費用的人,這樣的索賠會被列入清單嗎?
第三點是明確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毛星火第一天下午4點到北京某地方法院,工作人員告訴他,法院立案科在另乙個位址。 當他到達法院的檔案室時,法院已經關閉。 於是當天他在北京住了一晚,第二天就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法院工作人員要求毛星火提供被告在該地區的住所資訊,但毛星火無法提供,因此沒有立案。
其實,根據他之前的文章,他之所以選擇在北京某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是因為他在網上查了一下,有人說莫言住在北京的某個區。
無論是否合理,都不可能向區基層法院立案標的物高達15億元。 就算他不知道,他的律師也不會向他解釋?
因此,毛星火寫了自己的文章,雖然自稱是不屈不撓的英雄,並揚言要把起訴莫言的事業進行到底。 但根據他的所作所為,從常理來看,他根本就不是真的想告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