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實際上總有人比別人優越,甚至明明違法卻沒有任何懲罰,荒謬的藉口讓人無語,乙個人佔據了幾百人可以擁有的宅基地,有證合理嗎? 十幾年沒人掌管,農村的“土帝”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
3月2日,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發生的“村支部7畝宅基地事件”引起關注,一名律師發來了***村支部書記囂張的家境,不僅有占地近7畝的別墅群,還有十幾層樓,同乙個村子裡的人, 為什麼有些人沒有立足之地,而有些人卻有幾十畝地蓋房子?
*這些**說明,在一塊近7畝的土地上,有宮殿般的巨集偉建築,非常豪華,廣東雖然是富人省,但如果整個村子都這樣配置,那就說明很公平,至少不是某一類人靠非法手段獲取資源,但現實遠非如此, 普通村民的宅基地很小,只能建一棟兩層樓的建築。
村支書不僅擁有這棟7畝的豪宅,還有一棟16層的高層建築,兩棟在建的高層建築,還有一座家具城和一家家具廠,都是村支部支書家的財產,實在是太震撼了,畢竟宅基地的大小是確定的, 如果有人侵犯了建築物,那一定是非法的。
皮老村的負責人是如何“合法”獲得這些土地的? 原來,黃某曾擔任過皮老村的負責人,1992年前後,黃某在村里買了20畝地,只交了2萬元定金,直到2008年,他競選村委書記,還清了土地。
從2008年開始,黃某開始擔任皮老村的負責人,他先後佔據了村里路邊的21棟樓和7畝土地,當時有村民反對和上訴,2012年12月,普寧市信訪局將黃某占用的土地歸還給該村, 但現在還是被黃某占用了一棟樓。
至於仍然占用的土地,當地政府表示,有人將土地重新批准給黃家20年,但這顯然是侵占,是對全體村民利益的侵犯。 3月1日,皮老村現任負責人表示,黃某在外面做生意,賺了錢後在村里買地,合法合規。
更諷刺的是,在黃某占地7畝的別墅外,還豎立了一塊“為民”的石匾,在律師和村民再次占領黃某的土地後,當地政府表示非常重視,將予以調查。 非法侵占了二三十年的土地,乙個人的7畝宅基地,誰在故意視而不見?
在普寧市農村宅基地標準中,全市平原、郊區每戶不超過80平方公尺,丘陵地區每戶不超過120平方公尺,山區不超過150平方公尺。
事情遲早會曝光,就算有人為了錢故意幫黃某掩蓋違法事實,最終也會得到報應,有證合法嗎? 如果這個過程是非法的怎麼辦? 當地已經關注了,這次可能會給出不同的表態,大家怎麼看這件事,下面留言分享大家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