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未婚先孕越來越普遍,但這種情況對於女性及其家庭來說仍然是乙個尷尬和尷尬的局面。
更尷尬的是,未婚先孕後,還要面對未來丈夫和公婆的考驗。
我今年28歲,懷孕五個月,我計畫在下個月,我完全沉浸在幸福中。
但沒想到的是,男友逼我籤婚前協議,還把婚前協議扔到我面前。
我看到上面寫著"1:女方自願放棄收彩禮。2:婚房屬於男方婚前財產,與女方無關......3:男子死後,財產歸......所有該男子的父母4:如果你不同意,就撫養自己的孩子!
越看這份協議,心裡越冷,我突然明白了,這個裝豬吃老虎的家族,以為我懷孕了,到時候,原本的形態全都暴露了。
陸天明追了我四年,對我好四年,連身邊的人都誇他是個好人。 甚至在談論婚姻時,他總是為我著想,凡事都把我放在第一位。
可是懷孕4個月的時候,陸天明突然改變了之前的態度,推翻了答應給我的所有條件,要求先生下孩子,再考慮考證。
一開始還以為是他父母的心思,畢竟老一輩還是有重男輕女的心態。 但後來,陸天明一天提出乙個條件,一步乙個腳印,我們吵架,開始了冷戰。
現在我終於明白了,他們一直拖到現在,我懷孕五個月了,孩子成型了,他們認為我可以為所欲為。
但他還是假裝深情:"安安,別生氣,這對我們的孩子不好。 安安,如果你答應簽那份婚前協議,我們就開始婚禮了。 "
怪我太天真了,以為我假裝經濟一般,別人就不會和我在一起,因為他們覬覦我家的好條件。
我以為陸天明沒有貪虛心虛榮心,對我有真愛,所以我沒有告訴他,我家其實經營著一家食品加工廠。
陸天明的家庭經濟條件並不好,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表現得也像一家人一般。 一是不想讓他有心理負擔,二是擔心遇到乙個想吃絕望家的鳳凰男。
現在看來,陸天明雖然不知道我家境好,但是他還是乙個真正的鳳凰人。
只是形式不同,他需要乙個可以隨意處理的軟柿子。 "而我是他眼裡沒錢懷孕的軟柿子。
說實話,肚子裡的孩子已經5個月大了,我捨不得讓我打他,而且胎兒這麼大,對我的身體也是很大的風險,怕會影響以後的生育能力。
父母知道後,還勸我和他分居,這還不是結婚,就說條件吧,如果結婚後,知道我家的經濟狀況,豈不是更飛蛾!
不過我也有自己的想法,我想和陸天明分手,生下孩子,自己撫養長大,反正自己也不算太年輕了。
不過父母的擔心也不是多餘的,畢竟我是家裡的獨生女,以後家裡的財產就交給我了,如果陸天明以孩子為藉口糾纏,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可是我只想要乙個孩子,我該怎麼辦?
時間是考驗愛情的最好方式,不管是真是假,在時間面前,都能一一實現。 愛你的人會把熱烈的愛變成相互依賴的親情,不愛你的人會一一暴露人性醜陋的一面,最終你也會發現他和你在一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