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科技局關於向縣(市、區)科技局、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科技部門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補貼資金的通知
按照《支援肇慶市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若干辦法》(昭府辦事文2023年第11號)的要求,現組織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補助資金,現通知如下:
1. 政策內容
對2023年起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四上”企業(規模以上行業、規模以上服務業、限額**行業、建築業)和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以及資質有效期內達到“四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 對從外地遷來我市,在資質有效期內達到“四個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
二、宣告物件
1)申請人應屬於粵科漢高字2023年第199號、嶽科漢高字2023年第327號、嶽科漢高字2024年第149號公布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成為“四上”企業(規模以上產業、規模以上服務業、限度**行業、建築業資質內)和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
2)對於整體從異地搬遷的企業,完成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高新技術企業身份識別網變更至肇慶的最後時間應在2022年1月1日以後。
(三)遷往肇慶市外的企業,不得申報;肇慶市跨縣搬遷的企業,應當在原址申報。
三、申報要求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請填寫《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1),加蓋公章,並於2024年3月8日前報當地縣級科技管理部門審核。乙個企業只能選擇乙個**填寫,包括:“四上”和市級以上農業龍頭高新技術企業,填寫表格(1); 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四上”的,填寫表格(2); 在整體搬遷出城有效期內,實現“四上”,填寫表格(3)。
2)在整體搬遷出城有效期內達到“四起”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企業搬遷前後加蓋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肇慶市稅務機關納稅證明影印件、完成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網變更相關截圖。
3)申報企業應當遵守信用審查要求,向縣級科技管理部門提交誠信承諾書(附件2,加蓋公章後掃瞄成pdf檔案)和企業公共信用資訊報告電子檔案。未提交誠信承諾書和信用資訊報告,導致無法誠信審查的,不予發放補貼資金。
4)縣級科技廳負責申報企業的審核推薦工作,本著資料多、差事少的原則,加強與當地統計、農業、市場監管部門的對接,對照審核要點(附件3),重點審核申報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是否正常執行,是否履行科技統計義務,經審核蓋章後,將企業申報紙質材料和企業資訊彙總表(附件4)電子檔案推薦市科技局,於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市科技局。不符合申報要求、作業異常、不履行科技統計義務的,不予推薦。
5)市科技局負責申報企業的信用審查,信用審查不合格的,不予補貼。
6)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補助資金應當集中報送審核,並按照財政預算資金規模分批分配。未按時提交材料者,將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補貼資格。
附件1: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補貼資金申請表。
附件2:誠信承諾書。
附件3:縣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查要點。
附錄4:企業資訊彙總表。
肇慶市科學技術局.
2月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