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律師馬雲嬋可謂“史上最差女律師”。
2019年10月,馬雲嬋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因涉嫌“幫助黨銷毀證據”被寧夏鹽池縣公安局查處。
此後,四年多來,檢察院、法院、律師協會輪流對女律師進行刑事處罰或職業處罰。
檢方指控,2018年1月,馬雲燦律師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幫助當事人“牽頭談話”; 馬雲禪作為辯護人,幫助委託人銷毀證據,構成“辯護人銷毀證據罪”。
然而,馬雲禪不承認涉嫌犯罪的事實和指控,稱當事人從未告訴她移交證據的事情。
2023年8月7日,鹽池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馬雲禪無罪
法院指出,馬雲嬋幫助委託人轉移證據,但未幫助銷毀證據,檢方指控馬雲嬋的行為構成“辯護人銷毀證據罪”不充分,指控不成立。
隨後,鹽池縣檢察院提出抗訴,認為法院犯了錯誤。
鹽池縣檢察院在《刑事上訴書》中表示,馬雲禪的行為妨礙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訴訟程式,也違反了刑事辯護制度。
2023年12月,吳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鹽池縣檢察院的抗訴,維持馬雲嬋的上訴無罪判決。
吳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裁定書中指出,相關證人的證詞反映馬雲嬋“帶話”,但不能證明馬雲嬋有幫助當事人銷毀證據的直接意圖,“說話行為”對幫助銷毀證據沒有起到實質性作用, 而“言語行為”不能擴大到“銷毀證據”。
四年後,馬雲禪終於被判無罪。
四年來,她因刑事指控被迫暫停執業,律師執照被吊銷,她的律師事務所解雇了她。
馬雲嬋原本以為,刑事案件以“無罪”解決後,她很快就能恢復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但“那些人”還是不打算放過她。
2024年1月,馬雲禪收到吳中律師協會懲戒委員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
律師協會收到鹽池縣法院的司法建議書,反映馬雲燦幫助當事人“帶言”干預司法訴訟活動; 律師協會決定啟動調查
根據鹽池縣法院的《司法建議》,鹽池縣法院在庭審中認定,馬雲嬋的行為雖然不構成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但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在《司法建議書》中,鹽池縣法院要求吳中市律師協會“加強對轄區內律師的監督,確保律師正確行使職權”。
目前,行業對馬雲禪的處罰尚未正式做出。 不過,馬雲禪多方打聽得知,律師協會準備給予“暫停會員權利半年”的處罰。
等了很久,終於等到了無罪判決,可還沒等我恢復執業,又要面臨“停職”,不知道身心已經疲憊不堪的馬雲禪律師還要和律師協會“抗爭”到底有多大力氣。
事實上,馬雲禪的經歷涉及整個律師行業的實踐生存。
馬雲禪在一審和二審中被宣告無罪後,現在,乙個律師協會跳出來開始了。第三次審判
折騰了這麼多年,嘗試了各種花樣,何必費心去懲罰乙個無辜的律師呢?
未定義的女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