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當周和3月3日當周(下同),7家擬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終止了複審,3家擬在京交所上市的公司終止了複審,均自願取消了訂單。
其中,2家公司申請上交所,分別是北京崑崙聯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崑崙聯通”)、江蘇安基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家公司申報,分別是東莞市思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思科技”)、深圳市時代裝飾有限公司、山東華菱電子有限公司、 株式會社、雅安百圖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晶迅光電有限公司***3家公司分別是安徽尚鑫正通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恆豐特導有限公司***、江蘇盛安傳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安傳動”)。
具體來看,崑崙聯通2020年的現金分紅為999360萬元,實際控制人的分紅資金主要用於**和財務管理,公司計畫通過IPO籌集資金補充流量,購買商業地產; 從宣布IPO到申請登出,只用了短短的29天; 盛安傳動因違規被開出警告信,三名高管也受到監督和談話。
從申報到取消申請僅需29天。
思索科技IPO申請於2023年12月28日受理,交易所於2024年1月22日發出第一輪審核詢價函,但4天後的1月26日,公司申請撤回材料,最終於3月2日宣布終止IPO。
換言之,從宣布IPO到申請登出,只有短短的29天時間。 為什麼在第一輪審計查詢函發出後,您選擇取消訂單?
根據招股書,思思科技主要從事聯結器及其元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該公司的產品應用於汽車、消費電子、工業控制和新能源行業,主要應用於汽車燈、家用電器、動力電機、儲能電池和光伏。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報告期),思思科技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聯結器銷售,其中汽車聯結器和消費電子聯結器是公司聯結器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01%。
從業績來看,報告期內,思思科技營業收入為192億元,238億元,31億元和155億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為4427710,000元,455328萬元,758875萬元,328180,000元。
同行業中可比的公司是偉峰電子(301328)。SZ)、鼎通科技(688668SH)、來木股份(603633上海)、合興股份(605005上海)、諸城科技(301280SZ)、盛藍股份(300843sz) 。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內,思思科技母公司整體營收及歸屬淨利潤均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但毛利率普遍高於可比上市公司。
對此,思思科技表示,該公司的聯結器產品以晶圓、端子和橡膠外殼的形式為主,還有少量線束,主要應用於汽車燈、智慧型家電、電源、儲能電池等領域。 由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構成和各類產品的毛利率不同,其綜合毛利率與公司不同。
不過,該公司也表示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風險,一方面,如果未來公司主要客戶因市場競爭等原因被迫降低產品價格,未來公司非汽車聯結器產品的毛利率將出現下降; 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未來調整產品銷售策略,通過降低產品售價來促進收入規模的提公升,未來將面臨綜合毛利率下降的風險。
此外,思維技術提示存在客戶集中度相對較高、無法應收賬款、市場競爭加劇等風險。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對主營業務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分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07% 和 3850%,佔比比較高; 應收賬款方面,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底應收賬面價值佔當年營業收入的比重55% 和 3871%。
盛安傳動因違反規定而受到警告,並取消了訂單。
盛安傳動在審計過程中被發現存在違規行為,並被監管機構發出警告信。 此外,公司持有0元**A-CapEnergy Limited(以下簡稱“A-Cap公司”)股權,曾兩次被北京證券交易所詢價。
公司擬公開發行申請於2023年6月30日受理,同年7月24日進入詢盤,目前已對兩輪詢詢作出回應。 在2023年12月19日發出第三輪審計詢價函後,盛安傳動仍未回覆。 在2024年2月之前,由於申請取消,審查將被終止。
今年1月,江蘇證監局發布公告稱,該局對盛安傳動進行了現場檢查。 經調查,盛安傳動在會計過程中因收入跨期確認、補貼核算方法不準確、長期應收賬款減值準備不準確、存貨和主營業務成本計量不準確等問題,在會計過程中報告淨利潤有誤。 此事導致盛安傳動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2022年年報、2022年半報資訊披露不準確。
除了會計差錯導致的資訊披露不準確外,盛安傳動還存在因非法持股導致股權不清的情況。 根據江蘇證監局發布的訊息,自2013年以來,公司股東有股權持有事宜,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周業剛知悉持股關係,時任監事王貴存為代名人,兩人未將持股事宜告知公司,導致公司股權不明,未能在定向招股書中及時披露, 定期報告、中期報告和其他檔案。
因此,根據有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向盛安傳動發出警告函,並記入市場誠信檔案。 還決定對周野剛、桓巧生、王貴存採取行政監督措施。
此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制度上市期間,盛安傳動多次受到處罰。 盛安傳動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朱成虎控股企業借款,但公司未及時披露資金占用情況,構成違反公司治理和資訊披露的行為。 因此,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對盛安傳動、朱成虎、周野剛、黃哲源、桓喬生採取了口頭警告的自律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證券交易所的兩封審計詢價函中,查詢了盛安傳動0元**A-CAP公司的股權。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盛安傳動完成收購A-CAP41%股權,成為後者第一大股東,累計投資4282萬元。
鑑於A-CAP將持續提供股東長期或長期虧損的鉅額資金支援,盛安傳動於2019年12月底決定將A-CAP公司的股權以0元**的價格轉讓給股東何建東控股的新加坡申科。
對此,在第一次審計調查中,北交所要求盛安傳述在轉讓A-CAP公司股權時是否進行過審計評估; 詳細分析論證0元A-Cap公司股權的商業合理性和定價公允性。 在第二次審計查詢中,北京證券交易所詢問,結合A-CAP公司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進展、A-CAP公司經營情況、股東投資支援等情況,0元**A-CAP公司的股權是否真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