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截至20時,**紀委、國監委獲准發布資訊:1人被處分。
黨紀和政府處分
原黨組成員、山東省臨沂市副市長馬坤被開除黨籍
據山東省紀委監督: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對原臨沂市黨組成員、副市長馬坤嚴重違紀違法一案進行了案件審查調查。 經過調查,馬失去了理想信念,放棄了初任,對黨不忠不信,抗拒組織審查; 無視八大規定精神,違規收禮、消費卡; 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私事,在員工招聘等工作中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 違反誠信守紀,以民間借貸方式獲取鉅額回報,違規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不正當的家庭作風和嚴格的家庭教育; 他們私用公武器,濫用職權謀私,利用職務之便在經營、工程承包等方面謀取他人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馬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失職和涉嫌**犯罪,黨的十八大後沒有制止和制止,性質嚴重,影響不好,應予以嚴肅處理。 根據《中共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議,經山東省委批准, 決定開除馬坤出黨;依照規定撤銷其利益; 沒收其違紀所得和違法所得; 對其涉嫌犯罪的問題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也移送。 **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
編輯:魏澤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