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雄安新區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遴選聘任的公告
為凝聚社會共識,凝聚發展合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雄安新區營商環境建設中的監督作用,打造規範化、透明的一流營商環境,根據《雄安新區營商環境問題線索核查處理工作制度》,雄安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擬選聘一批為社會服務的商業環境社會監督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選擇範圍。
包括但不限於行業協會、商會、專業服務人員、商業實體、社會各界代表。
二是選拔和用人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和社會公德,無犯罪記錄。
2)對公共事務和社會問題有高度的關注和敏感度,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和決策能力。
3)熟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行業知識。
4)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地履行社會監督職責,對所監督物件有一定的認識和認識。
5)身體健康,有時間和精力參加督導工作。
3. 監督責任。
(一)監督雄安新區各級一級機關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平競爭、執法檢查、司法保障、政商關係等營商環境事項。
2)收集社會各界對雄安新區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反映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
3)參加雄安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培訓、研討會、調研、考察等活動,並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4)總結監管中常見的問題,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職責而不應當洩露的商業秘密和資訊。
2)不得以監管人員的名義從事與經營環境監督無關的活動,不得接受被監管單位的宴請、禮品、現金禮品、貴重物品等。
(三)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遇到利益衝突時,會主動申請迴避。
5. 僱傭期限。
監事任期一年,監事違反法律法規、違紀行為或者任期屆滿後自動退職。
6. 選拔和招聘程式。
1)申請註冊。報名申請書應以書面自我推薦形式,填寫《雄安新區營商環境督導員申請表》(見附件),提供居民身份證掃瞄件1份、1寸白底身份證照片(電子版)1份,提交申請書至雄安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5月31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區域劃分。
2)資質審查。雄安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面試、實地走訪等方式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審核,確定監事初步人選,報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執行委員會審議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名單。 錄取結果將通過簡訊傳送給申請人。
3)證書的頒發。如果對錄用結果沒有異議,將頒發主管證書。
附件:雄安新區商務環境義務督導員申請表。
聯絡人:周甜甜 0312-5628616
聯絡郵箱: gfjzyz@126com
雄安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3月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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