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副部級領導已經是高階領導,一級有副部級組成部門副部長,也有副部級國家局局長。 我國國有企業都有級別,包括部級中央企業和副部級中央企業。 部級央企副職屬部副部級,副部級央企主職屬部級副部級。今天我們重點講省級,也是副部級,但有五個層次。 讓我們仔細看看。
第四級: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協副主席、省市人大副主任、副省市政協主席。 省人大副主任是省人大常委會副領導委員,協助主任分管部分工作,落實省委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全國人大工作會議精神。 在政協主席的領導下,省政協副主席協助政協主席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由政協主席安排,負責政協某一事項、某一方面的具體工作,包括負責與政協委員的某些部門或某些部門取得聯絡。 同時負責處理與這些部門和部門相關的日常工作。
3級:副省市的普通副省長或市長。 副省長的主要職責是協助省長做好省**領導工作,負責具體領域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副省長會有相應的分工,在所負責的領域有一定的發言權。 副省長遇到決策中的事項也需要向常務副省長或省長匯報,重要事項也需要由省政府常務會議決定。
1994年2月25日,副省級城市行政級別正式實施,原名國家計畫分立市,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行政級別為省部級。 事實證明,將部分城市劃定為副省級城市,不僅有利於加快城市經濟社會發展,也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 很多副省級市市長都是從副省長崗位調來的,副省級市市長作為市領導,可以在自己的制度中決定大事小事。
第二級:省委常委。 省委常委會有相應的分工,其中大部分是省委各工作部門的領導。 省委常委是中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委員會常委委員的簡稱,屬於中央管理幹部。 常委會委員的調配,由上級黨委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利於實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審議決策水平的原則決定。
一級:專職省委副書記。 2006年,集中改選的機會,省委班子“一主兩副”模式逐步開始實施。 專職副書記的基本職責之一是協助書記抓好黨建工作,是基層黨建工作的直接負責人。 協助書記黨建工作(專職副書記一般為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處理黨委日常事務,負責黨委的全面協調工作和書記委託的事項。 省委副書記除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省政協主席等部級職務外,是省委最高副職,堪稱“第一副”。
以上是省級四級副部長。 女士們,先生們,請看這個,請點贊關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