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它們不僅能看到家,還能提供精神上的安慰。 有多少老人在孩子不在身邊時與狗共度長夜,又有多少孩子與狗共度漫長的童年。 有多少中年人有過狗狗的陪伴**內心的創傷。
那是你心中的狗嗎? 如下圖所示。
它也可能是這樣的(見下文)。
以前,我曾經幫媽媽看狗一天,上樓的時候遇到了下樓的鄰居,看到狗的那一刻,她把孩子護在了身後,我趕緊把狗抱了起來,我真的說不出“我的狗不咬人”這句經典的句子。
後來,她來到我家,問我:“你有狗嗎? “不,不,”我急忙解釋道,我只是幫媽媽看了一天,明天就送走了。 鄰居松了一口氣,不然每次孩子放學後上樓都會坐立不安。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這幾年狗咬人事件太多了,我們經常看到小狗在我們小區自己遛狗,三天兩次在院子裡嚇唬孩子,小朋友的父母天天在小區群裡“罵街”
究其原因,處罰太輕,需要修改法律以適應當前情況。
目前有一半的狗咬人事件是針對12歲以下兒童的,5至9歲的兒童是狗攻擊的主要目標,65%的攻擊發生在頭部和頸部。
我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乙個**,乙個大人從三隻大狗身上搶走乙個被咬的孩子,孩子看起來大概有兩三歲左右。 狗甩著孩子的脖子出去了很長一段距離,另外兩隻狗跟在後面繼續咬人,三隻狗把孩子往三個方向撕扯,急於當場“分三狗的屍體”,現在孩子的慘叫聲還在耳邊,成為父母一輩子的噩夢。 有多少家長在這一刻不敢放鬆,眼神始終警惕......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即便如此,一些愛狗人士的三種觀點還是令人瞠目結舌,除了經典的“我的狗不咬人”之外,還有各種名言。
我的狗比你的孩子更有價值。
如果你不動它,它會咬你嗎? 為什麼它不想要別人? ”
你能負擔得起打破我的狗嗎? 這只狗比你還值錢。
我狗的衣服是1000元。
更何況,他看到自己的狗在那裡咬人,也無動於衷,當別人起來反抗時,他就來保護狗。 我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 他們只是喜歡看狗咬人,他們喜歡看到別人眼中恐懼的眼神。 這種滿足感可能會幫助他們在生活中感到不那麼無能為力!
本案中,拓清明代表提出“狗咬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方案,得到了網友的一致贊同。
其實狗狗沒有問題,如果有問題,那一定是問題背後的人。 當你看到乙隻狗時,你會像乙個男人。 當他看到乙個男人時,他知道他的狗是什麼樣子的。 如果你想控制狗,你必須控制它背後的人。 狗主人必須規範自己的行為,否則,您可能會因此而“進去”
根據拓慶明副手的提議; 在公共場所,牽引犬的飼養人或管理者允許狗失去控制並造成危險,這是犯罪行為,可處以最高三個月的刑事拘留和罰款; 造成他人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這個提議,大多數網友都支援。 許多文明的狗主人也贊成它。 極少數頑固分子反抗是沒有用的,大勢所趨,接受你的命運吧! 從人類和狗的角度來看,我們必須區分“遠”和“近”。
其實大家規範養狗,文明養狗,各負責任,這不僅是對人的保護,也是對狗的保護。 仔細想想,狗不僅會咬人,還會互相咬人。 你手心抱著的毛茸茸的孩子,你能看著它在你面前被其他沒有拴繩的大型狗咬死嗎? 狗主人沒讓你打架後,說完後又加了一句話,“我狗的命比你狗的命還值錢,我買了多少錢,你試試看,你輸不了.......””
所以,法律懲罰是恰當的,不是為了阻止你養狗,而是為了讓大家對養狗更負責任。
對於拓清明代表的提議,有什麼要說的,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