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汙水處理廠的處理標準通常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水質指標、處理效率、環境影響和運營管理等。 下面將詳細介紹這些方面的處理標準。
1.水質指標。
生活汙水處理裝置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汙水中的汙染物,達到一定的水質指標後排放或再利用。 常見的水質指標包括:
1.化學需氧量(COD):表示汙水中有機質的含量,是評價汙水處理效果的重要指標之一。 一般情況下,處理後的生活汙水COD值應小於150mg L。
2.生物需氧量(BOD):反映汙水中可生物降解有機物的含量,對評價汙水處理裝置的執行效果具有重要意義。 一般情況下,處理後的生活汙水的BOD值應小於30mg L。
3.懸浮固體(SS):表示懸浮在汙水中的固體顆粒,懸浮固體含量過高會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因此,處理後的生活汙水的SS值應小於30mg L。
4.氨氮(NH3-N):是汙水中常見的汙染物之一,氨氮含量過高會對水生生物造成危害。 處理後的生活汙水中氨氮含量應小於5mg l。
5.總磷(TP):是評價水體富營養化程度的重要指標。 生活汙水處理後,總磷含量應小於05mg/l。
二是加工效率。
處理效率是評價生活汙水處理裝置執行效果的關鍵指標。 一般情況下,加工效率應符合以下標準:
1.COD去除率:應不低於85%,即處理後的汙水中COD含量應比處理前降低85%以上。
2.BOD去除率:應不低於90%,即處理後的汙水中BOD含量應比處理前降低90%以上。
3.懸浮物去除率:應不低於95%,即處理後的汙水中懸浮物含量應比處理前降低95%以上。
4.氨氮去除率:應不低於80%,即處理後的汙水中氨氮含量應比處理前降低80%以上。
5.總磷去除率:應不低於85%,即處理後的汙水中總磷含量應比處理前降低85%以上。
3.環境影響。
生活汙水處理裝置的執行不應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如噪音、異味、二次汙染等。 因此,處理裝置應符合以下環境影響標準:
1.噪音:處理裝置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噪音應符合當地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一般不超過60分貝。
2.氣味:應有效控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氣味,避免對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3.二次汙染: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汙泥、廢渣等廢物應妥善處置,避免二次汙染。
地埋地綜合生活汙水處理裝置 四、執行管理 為保證生活汙水處理裝置的正常執行和穩定排放,還應加強執行管理,達到以下標準: 1裝置維護:定期對處理裝置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 2.記錄管理:建立完善的執行記錄管理系統,記錄處理裝置的執行引數、水質監測資料等資訊,從而分析問題,優化執行。 3.人員培訓:定期對處理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操作技能和環保意識。 4.應急預案:制定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理,確保處理裝置正常執行,水質穩定排放。 總之,生活汙水處理裝置的處理標準涉及很多方面,需要綜合考慮水質指標、處理效率、環境影響和執行管理等因素。 只有符合這些標準的裝置才能有效去除廢水中的汙染物,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