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際網絡上,我偶然發現了乙個帖子。
一位結婚七年的女士突然被丈夫要求離婚。
這七年來,她一直竭盡全力扮演好妻子和好媽媽的角色,從未絲毫忽視自己的顏值。 她不想成為那個被歲月侵蝕的“黃臉女人”,所以她總是按照丈夫的喜好打扮自己,希望成為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
她反覆問:“我的生活一直以他為中心,他怎麼會這麼輕易地拋棄我? 我對他這麼好,他為什麼不能愛我? ”
這真是值得深思。 在許多婚姻關係中,為什麼你有時會付出卻得不到你應得的?
越是討人喜歡的關係,就越是疲憊
一位來訪者對她的丈夫感到厭惡,因為他過於“討人喜歡”的習慣。
在家裡,她經常說的話是:“對不起”,“這是我的錯誤”,“不要生氣”。
即使這顯然不是她的錯,她也會立即尋求和解。
然而,這種行為換來了丈夫更嚴重的忽視。
在談到自己的痛處時,她透露自己已經忘記了自己什麼時候開始的一旦進入一段關係,她自然希望被別人愛和認可
只有這樣,她才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意義。
每當她的丈夫表現出不耐煩或不喜歡時,她就會感到焦慮和不安,並立即想道歉。
在她的潛意識中,童年的零星記憶總是浮現在腦海中。
是她的父親用**的眼睛盯著她,對她說:
“如果你不聽話,我就把你賣掉! ”
“我只想要聽話的孩子,你要聽話,我這樣做是為了你好! ”
由於她童年從未得到過無條件的愛,因此她養成了“只有滿足他人要求才能獲得價值”的心態。
取悅他人是她的潛意識行為,是她面對創傷時的自我保護機制。
她堅信,只要讓對方滿意,別人就不會恨她,也不會傷害她。
然而,在一段關係中,過度的討好只會讓你感到越來越疲憊。
“有挑戰性”的女性更有吸引力
在婚姻中,我們經常看到壓抑自己聲音的女性,但如今,“挑戰”女性越來越受歡迎。
這種性格與傳統的迎合性格形成鮮明對比。
就我的朋友小林而言,她在婚姻中表現出了這種特質。
小琳和男友交往四年,婚前約定獨立生活,不和公婆住在一起。
然而,結婚後不久,婆婆就頻頻上門找茬,對兒媳小林挑剔。
但小林不是乙個順從的角色。 當婆婆對自己的飯菜挑剔時,小林會巧妙地讓丈夫參與談話,讓婆婆承擔後果。
同樣,當她的婆婆質疑她的著裝時,小林也會在丈夫肯定的幫助下回應婆婆的挑剔。
小林說:“。你不能因為別人的意見而責怪自己,你需要有自己的底線,不要為了迎合別人而迷失自己
小林從不壓抑自己的情緒,而是能夠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情緒。
她敢於反抗,堅持自己的原則,同時避免了與丈夫和婆婆的關係惡化。
通常,我們認為應該遠離“壞”人。
但為什麼像小林這樣性格“具有挑戰性”的女人會比性格迎合的人更幸福呢?
我們之所以不敢“討好壞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害怕引發情緒衝突。 我們可能會擔心:
如果我這樣做,我們的關係會破裂嗎? ”
我能說服別人相信我說的話嗎? ”
如果我這樣做,人們還會喜歡我嗎? ”
而真正健康的關係是,伴侶不必過多地猜測對方的想法,也不會因為一方的過度奉承而感到壓力或貶低。
事實上,“討好”是保護自己權益的一種更積極、更有效的方式。
只有在關係中取得平衡,才能使關係長久,對雙方都有滋養。
每乙個“討喜型”,都有能力通過情緒管理和刻意練習,蛻變成“討喜型”,釋放真實的自己,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