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淨化網路環境,依法嚴厲打擊網路謠言,公安部網路安全域性部署了百日專項行動,打擊整頓網路謠言。
專項行動啟動以來,紅河州公安機關網路安全部門採取多重措施,依法打擊一夥惡意編造、散布網路謠言的人,全力維護網路空間的清晰與安寧。
捏造“揉熱點”的虛假言論並處理!
5月19日,老網警工作發現,有網友在朋友圈等多個平台發布了涉及“胡新雨”的熱點事件,某聲音,某手,標題為:
胡新宇事件不知道通話內容“、”胡新宇失蹤背後的陰謀“、”致遠中學校長再次爆出驚心動魄的秘密“......
相關內容一經發布,立即引發了大量網友的關注和討論。
經調查,該系列**的發行人是楊某某,他立即被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在訊問中,楊某某承認自己是想獲得人氣、吸引眼球、賺取流量明知官方已經公布了胡新宇案件的調查結果,他還是製造了一些不真實的“胡新宇事件”,並在多個平台上傳播
目前,葛九市公安局已依法對楊某實施行政處罰,並已採取措施取締其網路造謠賬號。
**虛假資訊,調查!
5月9日,遠洋網警發現網友李某音平台發布“新生兒赤身裸體躺在地上,渾身是血”的**,並附文:
廣西某學校一名學生在宿舍分娩後從六樓摔下來,嬰兒身上的臍帶沒有被剪斷,被丟棄在空地上。
**迅速引發了網友的評論,**影響相對較差。
經遠陽網警核實,這**反映內容不實,相關學校公開散布謠言
為了避免謠言進一步傳播,警方迅速找到了發布者李某,並打聽得知,李某在某平台上看到了謠言,覺得孩子很可憐,於是在加了“不愛親不疼”的文案後放了出來。
目前,遠洋市公安局已依法對李某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李某在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後刪除了相關**。
法律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危險、疫情、警方資訊,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 通過排放虛假或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來擾亂公共秩序。
(三)威脅放火或者排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捏造事實、散布謠言是違法的。
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邀請網友理性發言。
不要散布謠言,不要散布謠言。
對於惡意謠言和謠言。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嚴重後果。
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起訴。
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