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今年新年賀的幾件尷尬的事情,真是無語。
我說的第一句話是同胞。
前幾天我和一位同鄉在同乙個城市的乙個單位,前幾天來我家喝了一點酒,喝完後就說到鄉下岳父家拜年的事情,很是生氣又好笑。
這位村民說,當他從岳父家回來時,他發現他送的兩份禮物已經過期了。 乙個是一盒牛奶,另乙個是一盒魚麵。 他當時沒看,坐了這麼長的車才帶回來,在家收拾的時候,發現已經過期了,就扔掉了。
我猜他岳父不知道食物過期了,老爺子也不太在乎食物的保質期,平時也不看。 也有可能是別人發的,預設應該沒問題。
本來也打算帶兩瓶進口橄欖油在家過年,但看到保質期只有6個月,就覺得可能不太好,就自己留著吃了。
第二件事是我哥哥說的。
我自己的兄弟也和我的同事在我家喝了一點酒。 見到同事,他談到了新年賀的尷尬,還說他去岳父家拜年。
他說,自己每年都不去岳父家過年,因為回鄉太遠了,前兩年受疫情影響,不方便。
今年,姐夫說回去就給岳父岳母5000元,哥哥覺得太多了。 弟弟的月薪只有6000元,弟弟不到3000元。
我個人覺得給兩三千塊錢還行,但是姐夫太好看了,說她幾年沒回去,給五千塊錢也不多。 最後,為了家庭和睦,我不得不給5000元。
第三件事是來自我的表弟。
我表弟的父母以前在農村,他的父親是他的繼父,他的母親是他的親生母親。 繼父退休後去了縣城生活,繼父的兩個女兒一直住在縣城。
表哥住在城裡,以前沒去縣城兩姐姐家拜年。 婚後,我第一次拖著家人回縣里過年,就想去姐姐家拜年。
表哥的大姐在娘家說,表哥不用去拜年,想去就不上樓,因為沒有電梯,上樓累了,就可以在一樓婆婆家坐一會兒。
表哥心想,怕他把自己一歲的兒子帶過來,給他年錢。 雖然不開心,但我還是和老婆一起去陪姐姐和婆婆坐了一會兒,喝了杯茶就走了。
二姐回鄉下婆婆家過年,表哥也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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