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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刑偵界有一位傳奇女偵探,因智商超群、洞察力敏銳,被譽為“女夏洛克·福爾摩斯”。
在她輝煌的職業生涯中,破案率高達100%,無數次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使正義的天平牢牢地站在群眾心中。
然而,卻是這樣一位神話人物,因為一起冤案而從祭壇上摔下來,飽受爭議和痛苦。
錯誤定罪。 自2000年以來,聶海芬主持了350多起特大案件,她手裝的案件檔案可以填滿乙個30平方公尺的房間。
為此,聶海芬屢獲殊榮,被評為浙江省“38”紅旗手、省刑偵專家。
按理說,他應該是一位經驗豐富的鑑賞家,但其中,只有張氏在杭州的一對叔侄一案,就讓聶海芬陷入了爭議。
那是2003年,杭州突然出現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一名不知名女子的屍體被扔進了溝裡。
這次事故發生得很突然,影響極為嚴重,當地百姓整天都害怕,所以相關部門必須盡快破案。
根據初步屍檢,受害人赤身裸體,身上有多處傷口,脖子上有明顯的傷疤,似乎是被侵犯了,隨意扔進了臭溝裡。
現在最重要的是先確認死者的身份,然後確定**的範圍,可惜前期的調查並沒有產生多少線索。
當地**找到聶海芬求助,然後根據沿途的監控和對群眾的多次走訪,受害者當時的行動路線終於基本得到確認。
然後基本圈出了第乙個人的身份,也就是貨車司機張高平的叔侄,現在已經有了基本線索,自然要先抓人審訊。
可誰知,面對**的詢問,張高平極力否認,說自己是冤枉的,聶海芬自然不相信,可是他們臨死的時候,他卻很固執。
至於聶海芬為什麼這麼信服,還得從張高平的職業說起,原來他是乙個經驗豐富的貨車司機,可以說他有足夠的時間和條件去作案。
案發當天,監控清楚地拍到受害人王東上了他們的卡車,然後他被殺了。
據張高平說,他們受人委託,讓王東搭便車,到了地方後就讓人離開了,從此再也沒有見過面。
但這一說法並沒有說服聶海芬,因為王東剛到那地方沒多久就已經被殺了。
而根據線索,王冬最後的**聯絡人是張高平,此後監控並沒有捕捉到她連續行動的路線,所以張高平是最可疑的。
從目前推斷的結果來看,很可能是張高平的叔侄在途中追上了王東,侵犯了王東,然後把人丟在了附近的臭溝裡。
而支援這一點的,就是王東身上留下的痕跡,雖然沒有找到張高平叔侄的DNA,但也很有可能是他們事後收拾乾淨了,屍體在臭溝裡呆了一段時間,說不定會影響到一些線索。
最後,為了使證據更加充分,聶海芬提出將事件重演,以便確認張高平是否涉嫌犯罪。
就這樣,當地**特意找了一輛貨車,重新模擬了自己案發當晚的行車路線,發現與被害人遇害的時間、地點一模一樣,根據時間計算,張高平在案發時有足夠的時間逃跑。
這時,為了說服張高平,聶海芬多次重複實驗,基本上考慮了很多種可能,但最終結果基本沒什麼不同。
為此,她堅信這是事情的真相,於是她拿著這些證據重新審問了張高平,但她得到的還是對方的否認。
而在接下來的幾次審訊中,張高平佔據了上風,原來他在上次實驗中發現了乙個漏洞。
卡車滿載時的速度和空載時的速度有本質的區別,案發時張高平駕駛的卡車是滿載的,而聶海芬在做實驗時選擇了空車。
這意味著實驗的時間可能與實際犯罪時間完全相反。
從中也可以看出,聶海芬在本案中沒有取得實質性證據,只是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種預設案件的方法。
只可惜,面對張高平的質問,聶海芬一向固執己見,在她看來,只要確定結果,就算中間過程出現意外,也是可控的。
所以為了讓張高平的叔侄盡快坦白,當時的工作人員直接動用了非常的手段,接下來的幾天裡,張高平的叔侄可以說是經歷了人生難忘的噩夢。
長時間的壓抑性審問和肉體上的傷害,讓他們的心越來越脆弱,認罪只是時間問題。
此時,辦案人員加緊了刑訊逼供,可以說,無論什麼時候,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嚴重違背了法律的公正性。
只不過他當時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在多重刑罰下,張高平的叔侄被迫寫了乙份“認罪書”。
最終,兩人被判有罪,但經過審判後,張高平再次提出**,為此法院進行了二審,但因為他們已經認罪,即使有些事實還不清楚,最終只是由死刑改判為緩期執行死刑。
張高平的叔侄們自然不同意,此後多次上訴,說自己絕對是冤枉的,可惜一直處於證據不足的狀態。
這種僵局一直持續到另一起重大案件。
**案例的複製品。
時間來到了2005年1月,此時,張高平的叔侄已經作為傾倒屍體案的第一名被抓獲,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類似的案件會發生在杭州郊區。
同一名受害者是一名女性,她的全身被剝光,只有脖子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是被人從背後襲擊的。
這個慘案情和兩年前一模一樣,可以說基本可以斷定是一樣的**,但關鍵是當年的**已經被鎖住了! 是山寨嗎?
還沒來得及多想,當地的**立刻組成專案組調查此事,沒想到這個**不難找到。
在布滿監控的街道上,他們輕而易舉地找到了受害者當時的路線,螢幕清楚地顯示她當時上了計程車,然後就再也沒有音訊。
這時計程車司機苟海峰明顯起了疑心,於是**立刻將此人抓捕審訊,因為現有的線索已經非常清楚了,所以苟海峰沒有任何立場否認說法,所以案件很快就被定罪了。
此時,距離案子發生才兩三天,作為案子負責人的聶海芬又出名了,聽說這件事的人,沒有乙個不誇讚她手法好的人。
只有還在獄中的張高平的叔侄痛哭流涕,大喊著自己在替別人扛黑鍋,兩年前的案子肯定是苟海峰幹的,但是沒有證據。
但現在有了不同意的機會,張高平不想再錯過,於是紛紛告上法庭,抱怨自己的不公。
起初,它並沒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直到2008年,新疆檢察院檢察官張彪意外地收到了張高平的一封信。
其實,像這種上訴這樣的案件,在檢察院裡是很常見的,所以張彪一開始並沒有寫信,但誰知道張高平已經連續提交了十幾份申請。
他這才把事情記在心裡,決定把案卷轉過來再翻一遍,如果案子是真的,自然是平和的,如果真的是冤假冤案,應該及時糾正。
於是他深入看了一遍案子,還真發現了其中的棘手之處,畢竟案子定罪的時候,確實缺少關鍵證據。
最終,結案的原因是聶海芬的創意計畫,以及張高平叔侄的供詞。
現在張高平喊冤枉,就證明原供有異議,並以此為依據,張彪展開了調查。
最後,可以說他越調查越不對勁,因為張高平之所以繼續上訴,說自己受了委屈,自然是有他的理由的。
一是定罪時缺乏關鍵證據,王東的血液和DNA都沒有在張高平的叔侄身上發現,也沒有在當時的卡車上找到。
也就是說,張高平的叔侄只能算是嫌疑人,而我國法律強調犯罪是毫無疑問的,這意味著證據是整個案件中最重要的。
只可惜,聶海芬當時不知道什麼心理,執意要給張高平的叔侄定罪,最後甚至還用了刑訊逼供。
為了讓他們主動認罪,寫認罪書,但是他們沒有做過的事情可以彌補,所以他們特意收買了獄霸袁連芳。
在他的“細心指導”下,張高平叔侄的供詞最終基本保持不變,這也是張高平後來提出的第二個異議。
因為在2008年初,張高平無意中在電視上看到了袁連芳的名字,而他被捕的原因就是**供詞。
這時,張高平才意識到自己當初確實被騙了,於是他們一次又一次地上訴。
看到這個張彪,他基本上已經做出了判斷,張高平的叔侄很可能是被冤枉的,最後為了保證案件的公平正義,他特意請來了朱明勇律師,兩人一起調查。
最終,真相大白。
其實這個案子現在已經很清楚了,那就是聶海芬堅持我行我素,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堅持給人定罪。
而能夠支援這一點的證據是,在當年的調查中,**在王東的屍體上發現了不屬於張高平叔侄的DNA。
按理說,這是最關鍵的證據,可惜一直沒有被認真對待,但張高平的叔侄們卻被審問了一遍又一遍,這沒問題。
因此,在對案情有了大致了解後,張彪開始不斷向上申請,最終浙江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重申。
最終的結果自然如預期,張高平的叔侄因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時隔多年,兩人終於重拾了純真,誰也不知道其中的悲哀,更無奈的是,命運在他們身上留下的傷疤,再也無法修復。
這期間,張高平一家被欺負,母親懷恨在心而死,張高平的女兒從小就被人欺負。
可以說,他們家的命運,因為聶海芬的一句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最後為了補償,國家拿出了221萬的賠償金,雖然這筆錢不小,但買不到他們這些年所受的傷。
更關鍵的是,這些心理創傷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自癒,唯一令人欣慰的是,2013年,浙江省政法委專門調人去重審前幾年發生的扔屍案。
相信聶海芬等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同時,這一事件也提醒我們,在確保法律公正的同時,監督責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