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新快遞條例實施的日子,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未經許可嚴禁在郵局存放快遞物品!
這項新規出台的第一天,所有快遞都遭受了不一樣的衝擊。
其中,網上傳聞某地某快遞中轉站發生快遞哥罷工,**倉庫裡堆滿了大中型快遞,據攝影師介紹**:現在快遞很難做,員工都在罷工,(倉庫)有(差不多)10000個快遞!
正如爆料者所說:沒關係! 既沒有驛站,也沒有快遞員。 (因為它不是快遞員兄弟送來的)。
不可否認,新快遞法規的出發點是好的,至少是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其影響不容小覷!
網路**,與本文無關。
新規出台,有支援也有反對的聲音!
對於這個新規定,網友們紛紛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很多網友都贊成這個新規定,覺得在郵局之前,快遞哥可以被告知,既然有郵局,就不行嗎?
同時,也有不少網友覺得把快遞放在郵站挺方便的,沒有時間限制,沒事的時候可以自己取包裹!
最流行的觀點自然是快遞哥,很多快遞哥都說:新快遞條例的實施不是很實際! 快遞哥的收入與快遞包裹的數量有關,送貨越多越好。
如果乙個人挨個打收件人,那是浪費時間,那麼對收入的影響不會大幅下降,但很可能是“藍腰割”甚至更低!
如何在車站前交付快遞?
事實上,根據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快遞本身就是送貨上門。 只不過,在快遞哥的實際操作中,除了京東和順豐之外,真正能做到這一點的快遞員寥寥無幾。
為了省時省力,快遞員大哥通常會在小區固定地點逐一通知收件人,讓他們到樓下取快遞。
如果收件人不在家或沒有方便,通常會放在社群周圍的超市和其他商店,等待收件人在閒暇時取包裹。
這種配送對於快遞哥來說效率低下,每月的電話費也不算小開支; 而且給收件人帶來了極大的不便,要麼第一時間簽字,要麼去超市等店家取包裹,離開時還得對老闆說聲謝謝。
後來,驛站逐漸開花結果遍及全國,剛開始信使哥還是要告知收件人下樓取貨是否方便,如果不方便,問能不能放驛站; 或者直接在車站,可以打電話給收件人通知。
過了一會兒,**不見了,我收拾好快遞,全部拉到驛站! 剩下的工作由郵政工作人員完成! 該站將以簡訊和軟體的形式向接收方推送訊息,通知接收方接收接送程式碼。
可以說,在驛站出現之後,最先受益最多的是快遞兄弟,大大提高了他們的配送效率! 二是方便大量收件人隨時到驛站取件。
說到這裡,我想肯定有人說,如果沒有郵局,快遞員哥可以打翻,為什麼有郵局,快遞員哥卻很煩人?
其實也不難理解,有了驛站,以前快遞費比較貴,一天的快遞次數也沒今天那麼多! 如今,各大快遞公司爭相美觀,“利潤微,周轉快”。 然後給快遞員兄弟的送貨費被壓縮了,每人乙個。
其次,作為收件人,我們完全可以免費在郵局取件。 但是,快遞員哥把包裹寄到驛站的時候,每件物品的成本需要支付2美分到4美分的範圍內,所以一件送到小哥手裡的收入並不多。 快遞哥必須通過節省時間和增加送貨次數來增加收入!
京東和順豐都能做到,為什麼其他快遞就不行了?
大家都知道,京東和順豐快遞只是直接送貨上門,就算放在驛站,也要提前打電話**,徵得收件人的同意!
為什麼兩個快遞員可以做,而其他快遞員卻不能? 說白了,還有快遞費,任何傳送過順豐速運的人都知道,它至少比其他快遞員貴一倍。 而且,京東快遞需要達到一定的消費量才能獲得免運費,否則消費者將需要支付郵費!
因此,不計成本地談論服務顯然是不公平的!
那麼,如何打破這種局面呢?
其實,這個問題並非沒有答案,有乙個名詞叫做“增值服務”。
將選項移交給市場,例如***專案,付款頁面上將出現另乙個選項:
1.放置郵局(賣家免運費)。
2.送貨上門(買家支付5元快遞費)。
這允許消費者選擇正確的交付方式。 快遞哥也有機會根據收到的快遞訂單送貨,無論是郵政站還是直接送貨上門,都可以額外賺取5元收入!
這是乙個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