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際網絡的快速發展,網上購物和網路服務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給我們帶來了便利。 然而,犯罪分子利用這種便利並設定了許多陷阱。
讓我們看一下以下兩個例子。
一
消失的電單車:低價背後的秘密
近日,成都市民劉先生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發現乙個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二手電單車商家,他立即聯絡了平台上的商家,但對方以朋友圈貨較多為由,要求他加微信。 在微信上,劉先生向對方詢問了自己最喜歡的電單車和購買事宜。
聽說電單車**後,劉先生問商家為什麼這麼便宜,對方解釋說“因為車的公里數更高”。 為了打消劉先生的疑慮,對方不僅出示了自己的營業執照,還提出先驗貨後付尾款,並承諾更換劉先生原來的滑板車。 這些承諾讓劉先生漸漸放鬆了警惕,提前支付了800元的定金。
一天後,對方通知劉先生,電單車已經運到成都,並要求劉先生新增物流師傅的微信進行交接,同時要求尾款。 劉先生提出在付款前先驗車,但對方承諾,如果對驗車不滿意,可以退款。
然而,劉先生等了很久,一直沒有收到他的電單車,對方也沒有回覆訊息。 這時,他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於是去公安機關報案。
注意!
在這類**中,詐騙者以海外**、低價轉賬、0元購物、打折為誘餌,在各種平台上發布虛假商品廣告資訊,誘使受害人主動聯絡,受害人支付成功後,會被封禁或突然失去聯絡,或以加徵關稅為由, 存款、交易稅、手續費等,誘騙受害人進一步轉賬匯款,從而達到詐騙的目的。
二. 二.第二
**代理投資:機會還是陷阱?
無獨有偶,住在武侯區的李女士也遭遇了類似的詐騙。 1月初,李女士在家中通過手機瀏覽器代**搜尋該機構,以便**可以在期刊上發表。 經過一番對比,她點開了一家看似正規的中介公司的網頁,聯絡客服進行諮詢,客服讓她加QQ進一步溝通。
隨後,李女士在微信上與對方討論了此次發布的細節以及雙方“合作”的流程。 當一切談判妥當,雙方準備簽訂合同時,李女士突然看到合同上寫著:為了保證文章不抄襲,不存在侵權和多次提交,需要提前支付5萬元定金。
由於當時李女士沒有那麼多錢,經過協商,定金減至1萬元。 當李女士準備付款時,支付軟體不斷提醒她對方的賬戶有風險。 李女士質疑他的身份和過程。
然而,這些疑慮都被嫌疑人用預先準備好的話語一一打消了。 對方解釋,由於近期**出版需求量大,加上公司賬號收款,有人暗示該交易存在風險,為了證明其合法性,嫌疑人還提供了公司的“法人”和自己的身份證**。
打消了顧慮後,李女士將定金轉入了對方提供的賬戶。 然後我發現我被遮蔽了。 這時,她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立即去公安機關報案。
注意!
在這種**中,詐騙者通過網路廣告發布虛假服務資訊(如支付生活費、製作、製作、發布、加工等),在被害人上鉤後,會以支付定金和定金的名義誘騙受害人轉賬,然後拉黑受害人,從而構成詐騙。
“熊貓反詐騙”溫馨提醒1.通過網上平台交易,一定要仔細了解商家的真實資訊,多方面綜合評估,最好有第三方擔保交易,選擇正規的購物服務平台。
2.網上購物時,警惕“質優價廉”商品,不要從平台掃碼轉賬付款,一定要通過正規平台進行交易。
3.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如果在轉賬時遇到系統提示的風險,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對方的話,多方核實後再做決定。
* 成都市反欺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