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結算報表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定期或根據工程進度約定結算工程貨款的協議。
案例介紹]A公司通常主要承包一些工程專案,B公司通常主要承包一些工程勞務專案。
2017年3月,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A專案勞務分包合同。 合同約定,乙公司承包甲公司承接的A專案勞務部分,合同簽訂後,傅某作為乙公司的輪班長帶領工人到工地工作。 2017年11月,A公司與B公司簽訂《A專案概覽預結算函》,約定應支付95%的結算款和190萬元,雙方確認截至2017年10月,A公司已結清勞務費185萬元,A公司借給B公司10萬元。
A公司與B公司、傅公司因專案和解發生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A公司請求法院判決:根據合同約定,擅自退出影響工期的,我方有權按完工金額的50%計算。 根據預結算報表中確定的金額,B公司和傅公司提前離開工地的,應將多付的專案款項退還給我。 B公司與傅某連帶退還多付的勞務費90萬元。
奕縣律師分析]。
A公司與B公司就A專案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表明雙方已自願達成和解合同,這是雙方意圖的真實表達,應受到保護,雙方不能違背,預結算宣告中的內容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現在專案保修期已屆滿,甲公司應根據雙方的預結算支付乙公司的人工費。
法院認為,A公司、B公司、傅某某已簽署預和解宣告,內容符合法律規定。 如無相反證據證明A專案預結算違背雙方真實意圖的,法院應當承認A專案預結算概述的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A公司聲稱B公司在專案進行到一半時擅自離開現場的主張沒有證據支援,這一說法與雙方簽署的和解前宣告內容相悖,法院不予採信。 根據預結算對賬單上寫的內容,應付總金額為200萬元,目前保修期已過,A公司應全額支付。 即使加上A公司的貸款,A公司支付的總金額也達不到全額結算金額。 因此,A公司無權要求退還多付的人工費。
法院裁定駁回A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