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每場會議都體現了全國的關注,那些與農民工密切相關的提案將引發熱烈討論。 今年,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陸國權提交了《關於保障職工線下休息權的提案》,引發網友強烈關注和熱議。
2月28日,陸國權在接受央視記者專訪時表示,網際網絡時代的數字資訊科技讓勞動突破了時空的界限,提供了靈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與生活的“界限”。 有的用人單位要求工人加入工作小組,下班時間仍可以通過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工人“休息不休息”“人心在曹穎心中”,休息權和私隱權得不到保障。 因此,他建議在勞動法的立法層面引入線下休息權,以增加企業違章加班的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權,一般理解為勞動者享有的“休息權”,那麼“離線休息權”是什麼意思呢?
盧國權解釋說,線下休息權是指勞動者在法定或約定的工作時間之外,拒絕通過數字工具溝通或處理工作事項的權利。 2016年,法國在勞動法中引入了離線權,即“與工作網路斷開連線,從而不接受雇主指示並提供工作的權利”。這一提議擊中了廣大農民工的心,在微博和微信上掀起了熱議,相關條目迅速走紅。 人民網、澎湃新聞、中國新聞周刊等紛紛發表評論,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也發表了題為《張海榮、張曉、孫元華、呂國權:依法保護“線下休息權”,讓“工人”不再被“群體”困住》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出:
每天醒來,都有幾十條工作群訊息,“工人”被“群”困住的情況並不少見。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公交集團公司公交司機張海榮告訴記者,很多人下班後在微信群裡都有過被分配工作的經歷,因為沒有及時回覆資訊、不打卡點讚**而受到批評和罰款。 “*加班”越來越常態化,而這種“**加班”往往是無償加班。雖然存在加班時間舉證難、加班費認定困難等困難,但在司法實踐中,網上加班認定也有可參考的案例:
2023年5月,法院審結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認為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以外或工作地點外通過微信長期工作,屬於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加班費。 在今年的北京市人大兩會上,北京市高等法院的工作報告提到了乙個案例,針對網際網絡時代的“加班”現象,法院也明確承認,下班後使用微信支付實質性勞動作為加班。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做出了許多努力:
202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對“996”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提起訴訟,成立“996”專案組。 工作組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分析判決文書,走訪行政機關、相關組織、企業,獲取勞動監察執法、勞動爭議仲裁等資料,形成了詳細的分析判斷報告。 在專案組的指導下,專案組主動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等行政機關和組織進行了深入的溝通交流,就案件線索移交、溝通協調、配合等方面達成了協議。我們看到,兩家法院都已經注意到了這一點,工人用法律維權的日子可能很快就會到來,未來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