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好的居家生活體驗,不僅關係到自己家的裝修,還關係到周圍的“生活環境”。
在這一點上,“鄰里關係”看似微不足道,但實際上,它卻在不知不覺中影響著我們的心情,更是影響著我們居住的“幸福感”。
因此,我們都希望遇到乙個真正的好鄰居,畢竟,正如老話所說:遠房親戚不如近鄰
但是如果你遇到一些陌生的鄰居,生活真的很糟糕。 尤其是那些“把走廊當成自己家”的“好鄰居”,實在是難以形容。
接下來,讓我們與大家分享一些讓人們有賣房衝動的事情“好鄰居”。
@一點點**:
這個鄰居有點過分,每次開門都是三四雙臭鞋,甚至直接脫到門口對著我,我開門把他的鞋子劈開了180度,想著沒有道德或者把他的鞋子踢在一起,我真的不明白,這些人是怎麼想的, 他旁邊是乙個鞋櫃!
Meijia 說:
明明我有自己的鞋櫃,可是隨便把鞋子拿到一邊,自己家門口就能脫下來,可是直接堆在鄰居家門口,這種行為實在是讓人忍無可忍! 委婉地說,就是人品太壞了。
@簡要要:
這樣的鄰居,你可以簡單地把床移到走廊上睡覺! 如果發生火災,人就出不來了,都是障礙物,即使房子裡的面積很小,也要少買東西! 佔據了公共空間,鄰居不好意思說她以為都是她的家。
Meijia 說:
這是典型的自私的人,她迫不及待地想把所有的走廊都分成她的房子。 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向物業投訴,如果物業無法解決,您將向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報告(在文章末尾,告訴您占用走廊的處罰是什麼)。
@korey:
如果我的鄰居占用了公共區域,我該怎麼辦? 我想問問姐妹倆這樣做合適嗎,我們家門口就是一家餐廳,反正我覺得反應很靈敏,也勸我大氣一點,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問題。
Meijia 說:
這是你有沒有大氣的問題,這是對方的不當行為! 且不說放置鞋架的問題,僅僅在走廊裡給電動車充電就足以吐槽了。 此外,可充電電動汽車的位置就在消防設施附近,這顯然是非法的。
@二笑:
幾年來一直這樣,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向物業舉報了,物業說沒關係,還說這不是消防通道,對我不好,破損的物業太糟糕了,直接被解雇了。 聽到我的鄰居正在那裡打掃衛生,我有點尷尬。 因為過去,我真的很會說話,什麼都能做。 鄰居們不想這麼僵硬。
Meijia 說:
本來,走廊的間距很窄,但被這個人的家人占用了。 其實大家都想和睦相處,但遇到這種“好鄰居”,實在是習慣不了!
@小簡同學:
隔壁有個房客,他家門前有兩個大鞋櫃,一開門,正對著這個白色的櫃子(面向電梯的紅色櫃子也是他家)。 多次打電話給物業,對方都不予理睬,說要我們給他買個小的,他才願意處置這個大的,我實在是無語了!
Meijia 說:
一開門,就看到了鄰居家的白色櫃子,這讓大家都很生氣! 可以看出,該物業也處於非活動狀態! 既然如此,真的就沒有辦法了嗎?
美家教室:占用走廊合法嗎? 如何解決這些陌生鄰居的“神操作”?
根據美佳收集的資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允許占用走廊,尤其是“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
哪裡:
《消防法》明確規定,占用、阻塞、關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差別權屬糾紛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指出,樓梯通道的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個人業主私自使用樓梯通道自行堆放雜物,這顯然是公有歸私有, 這也是對其他所有者共同權利的侵犯。
業主也可以行使向公安機關或者消防救援分隊舉報的權利,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安機關或者消防救援分隊對物業管理公司處以處罰,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寫在最後:
在買房之前,我們無法預測我們的鄰居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品質,所以這也是衝突的根源。
但不得不承認,優質的鄰居不僅能給住戶帶來快樂,還能在第一時間在特殊情況下提供幫助。 這也是“親戚越來越遠,鄰居越來越近”的道理。
最後,我提醒大家,為了創造乙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就像上面那些好鄰居的做法一樣,我們一定不能“習慣”,更不能忍氣吞聲,要學會用合法合理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生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