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我寶寶5歲了,5個月前發燒,在藥房買了一瓶“美林”退燒,用了一半,瓶子上標明的保質期還沒過,現在寶寶又發燒了,剩下的還能繼續服用嗎? 藥劑師:關於保質期的問題,我想在這裡解釋一下,藥瓶上標明的保質期,特別是液體和糖漿製劑,是指包裝未在規定條件下開啟和儲存的保質期。 但是,藥物拆包後,有效期將更改。 對於您的“美林”(布洛芬混懸液),在沒有汙染的情況下,可以在室溫下儲存2個月,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建議不要繼續使用原藥,有汙染的可能,或者重新開啟新藥給寶寶使用, 這樣更安全。
藥物的有效期。
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夠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根據藥物的穩定性,通過穩定性實驗研究和樣品觀察配製而成。
如何識別藥物的有效期?
未開封包裝並按照規定條件儲存的有效期為包裝盒上顯示的有效期。 有 3 種最常用的表示形式:
1.直接註明有效期。
例如,藥物的有效期到 2021 年02.13、表示該藥可在2021年2月13日前使用,2021年2月14日不得使用。
2.直接註明有效期至當月為止。
例如,藥物的有效期到2020年09,表示該藥可於2020年9月30日前使用,2020年10月1日不得使用。
3. 註明有效期的年數或月數。
以這種方式指示的藥物的有效期可以根據批號或生產日期來估計
例如,一種藥物的批號為1809172211,生產日期為2018年09.17、有效期為24個月,即該藥在2020年9月16日之前可以使用,2020年9月17日不得使用。
藥物的有效期在開啟後會發生變化。
不同包裝和劑型的藥品開封後保質期不同。
1.不同包裝的藥品。
對於單獨包裝的藥品,如板裝片、板裝膠囊等,這些藥品一般都封裝在單獨包裝中,不會與外界空氣接觸,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可以放心使用,直到有效期。
對於非獨立包裝的藥品,如瓶裝片劑,一般建議開封後半年內用完,如果藥品外觀、顏色、性質發生變化,則不能再使用。
2.不同劑型的藥物。
1.糖漿:
由於含糖,容易滋生細菌而變質,開封後一般不宜長時間儲存,常溫儲存1-3個月不被汙染,冬季一般不超過3個月,夏季不超過1個月。
2.口服溶液、混懸液:
如果沒有汙染,可以在室溫下儲存2個月。
3.眼科製劑、鼻用製劑,如滴眼液、滴鼻液等
開封後可儲存4周。
4.軟膏(非揮發性):
可在室溫下儲存2個月。 同樣,一旦藥物改變了其外觀、氣味、顏色和特性,就不能再使用。
開封後,保證藥物的有效性。
1、首先,對於任何藥物,一旦外觀、氣味、顏色、性狀等發生變化,就一定不能再使用! 建議每3-6個月清理一次藥物,及時處理變質的藥物。
2、其次,藥品必須按照藥品說明書上的要求進行存放,如需要在黑暗中存放的藥品必須放在黑暗的地方,需要防潮的藥品必須在環境中保持乾燥,需要冷藏的藥品必須放入冰箱(注意冷藏溫度)。
3.再次,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防止汙染,如液體製劑必須用乾淨的量杯倒出,不要直接對著瓶口飲用,量杯應清洗乾淨,晾乾以備後用。 如果不小心倒了太多藥液,不宜倒回原來的瓶子裡,開蓋應放在臺面上。
4.最後,藥品拆封後,在包裝上註明開封時間,以便下次服用時可以清楚地知道藥品是否仍在有效期內,是否可以繼續服用。
技巧: 過期藥是什麼樣的垃圾?
危險廢物? **垃圾罐頭?
特別提醒:過期藥品屬於危險廢物,應與包裝一起放入危險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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