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村有20多家企業,工人大多是僱傭農民工,工資很低。 他們只領工資,不能享受南街村村民的福利待遇,這和在城裡的民營企業打工是一樣的。
南街村村民同時享受福利和紅利。 這些紅利實際上來自農民工的剩餘價值。 這個邏輯沒問題,對吧?
然後問乙個問題,如果工人去私營企業工作,他們被剝削,而所有者是資本家,根據一些堅持階級鬥爭的人的說法,他們必須被消滅。
同樣是在南街村工作,村民集體“剝削”農民工的剩餘價值,卻被稱作集體經濟的典型,整天被稱讚和呼籲全國推廣? 如果整個國家都挺過來,那豈不是到處都是村民組成的剝削階級嗎? 那不是滿是農民工的無產階級嗎? 那不是到處都會被打倒嗎? 到處打架?
我想請那些堅持公有制和階級鬥爭的人回答我的問題。
我個人認為,南街村的集體經濟可以做好,帶動村民致富是一件好事,企業家做好為國家提供就業機會繳納利稅的工作也是一件好事。
理解的人會給我上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