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蕭何坎卿史。
蕭何康清編著:《史》。
墓誌銘是寫給死者的葬禮題詞,具有很強的傳記特徵,也是生者對死者哀悼的表達,因此具有很強的抒情特徵。
墓誌銘是文學風格的重要形式之一,但近年來,由於其強烈的傳記特徵墓誌銘作為一種特殊的挖掘,它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
墓誌銘是中國傳統喪葬文化中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在文學、歷史、考古、民俗、藝術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針對墓誌銘與墓誌銘有無異同的問題,大多數學者都贊同明代許世增的觀點,兩者之間本質上沒有區別,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持相反觀點的人也有自己的堅持:一是題詞和題詞各有特色,題詞多以散文為主,較多具有正文特色,題詞多以散文為主,更接近詩篇的特點;二是兩者的功能不同,銘文是用來形容墓主的生平,銘文是用來讚美墓主的。
墓誌銘作為一種文學體裁,通常由兩部分組成,前半部分是“序言”,即編年史,以散文的形式寫成,敘述墓主的生平和事蹟。 後半部分是“銘文”,用押韻寫成,讚美墓主的功德。
唐代墓誌銘是墓誌銘發展的鼎盛時期和成熟時期無論是知文的數量還是質量,都達到了其他朝代無法超越的地步。
根據出土的墓誌銘和相關文獻記載,在唐代,有皇帝的親屬對窮人、僧人、婦女的墓誌銘。 為逝者寫墓誌銘已成為葬禮不可或缺的形式。
從唐武德元年(618年)到唐弘道元年(683年),這一階段是墓誌銘發展的萌芽階段,也是墓面向墓誌銘發展的過渡階段。 從唐武德元年(618年)到唐貞官二十三年(649年),這三十年是墓誌銘發展的萌芽期,即墓表時期
這一時期的西域墓誌銘,除墓誌記外,都是墓表,內容簡單僅記載死者的死亡年份、姓氏、官職,主要用於識別墓主的身份和基本資訊。
從唐光齋元年(683年)到唐振元二十一年(805年),墓表很少,墓誌銘成為主體。
此時的墓誌銘風格已經非常成熟,有題目、題詞、題詞,篇幅很大,有的將近近千字,敘述和歌詞也比較多。 特別是加強了對祖先和後代的討論,以追溯起源並反映家族的威望。
從唐永元年(805年)到唐天佑元四年(907年),從唐代西域現存出土的墓誌銘來看,這一百年幾乎沒有完整、按時間順序排列的墓誌銘似乎習墓誌銘在這一時期突然消失了。這主要與當時的社會政治有關,當時唐朝已經進入了逐漸衰落的後期。
唐大河九年(835年)的“甘露之變”、“牛驪黨爭”、黔甫五年(878年)至中和四年(884年)爆發的“黃潮起義”等一系列事件後,唐朝陷入了戰火紛飛、苦難不斷的境地, 文人也失去了乙個穩定的文學創作環境。
此外,唐武宗在徽昌年間的滅佛禁碑運動阻礙了墓誌銘的發展。 此外,在西域,經過兩百多年的發展,高昌國時期的大家族基本衰落,因此刻墓碑讚美功績的行為自然有所減少,而這些因素都是這一時期西域墓誌銘發展停滯不前的重要原因。
唐代西域墓誌銘形式單一主要由家庭成員撰寫。在中原的墓誌銘中,也有作家為自己寫墓誌銘,如白居易的《醉尹先生墓誌銘》、杜牧的《自寫墓誌銘》等等。
這些墓誌銘通常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注重自我形象的塑造,善於凸顯自己的文學才華二是注重表達自己的氣質,情感真實、生動、感人,但大多是墓主死後自己的想象,所以現實薄弱,實用性不強;
第三,別人寫的墓誌銘可以有大量的讚美銘文,而自己寫的墓誌銘的讚美字就更少了,否則會有自我阿諛奉承的嫌疑。
在家人寫的墓誌銘中,一般來說,丈夫和妻子會為對方寫墓誌銘通常,是丈夫為妻子寫墓誌銘,表達他對妻子去世的悲痛。 比如魏英武為妻子寫的《袁平墓誌銘》就能有代表性,知文感人至深。
除了夫妻為對方寫墓誌銘外,其他家庭成員為自己的親人寫墓誌銘也很常見。 通常晚輩為長輩寫墓誌銘的情況較多,而在年輕一代中,晚輩為長輩寫墓誌銘的情況也很多。
朋友寫的墓誌銘是最常見的墓誌銘之一。通常,墓主在死前會請朋友為他寫墓誌銘,或者墓主去世後,家人請墓主的朋友為他寫墓誌銘。
墓誌銘不僅是文學載體的重要物質載體,也是文學研究的直接物件。 《唐代全文》收錄了唐代作家的大部分隨筆、隨筆、隨筆等文章,墓誌銘佔據了很大一部分。
唐代西域墓誌銘和中原墓誌銘總結如下:一是確認唐代西域墓誌銘的文體價值。
唐代西域墓誌銘的發展有乙個完整的時間過程,其發展可以反映整個墓誌銘的演變。 幫助我們認識墓誌銘的起源問題和墓誌銘的名字問題。
通過歷史經驗可以知道,墓誌銘是從墓葬中改來的結論是比較可信的,因為在唐代西域的墓誌銘中,出現了大量的墓表,而這一時期的墓葬表可以表明墓誌銘的早期形式是墓表, 但隨著時間的發展,其文體形式和內容逐漸定型為最終形式。
此外,墓誌銘與墓誌銘是否相同的問題,也可以在唐代西域的墓誌銘中找到答案。 也就是說,在墓誌銘的發展過程中,墓誌銘和墓誌銘其實沒有區別,只是名稱不同。 在唐代西域的墓誌銘中,有許多墓誌銘但是有墓誌銘形式的銘文,也有墓誌銘,但沒有銘文的姓氏
這說明在古代,至少在唐代,古人並沒有嚴格區分墓誌銘和墓誌銘,但後來墓誌銘的末尾幾乎全是銘文,所以逐漸以“墓誌銘”命名,逐漸固定下來。
由此可見,唐代西域墓誌銘的出現,為解決墓誌銘的起源和命名問題提供了有力的證據,解決了學者之間長期存在的爭議,有利於釐清墓誌銘文獻的發展歷程。
二是唐代西域墓誌銘的文學矯正價值。由於唐代中原地區墓誌銘數量眾多,唐代主要文人活躍在中原地區,墓誌銘對中原作家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在唐代,科舉考試是進入官場的必由之路,因此許多考生在考試前請教,這在唐代盛行,並記錄在唐代出土的許多墓誌銘中。
唐代西域的墓誌銘與中原出土的墓誌銘完全不同,墓誌銘末尾幾乎沒有刻有作者姓名和身份的銘文,從文人文集中很難找到墓誌銘。
由於唐代西域,當地的名人作家很少中原人往往被冒犯,被貶到西域,因此很難形成乙個大規模的文人群體。
從唐代西域墓誌銘來看,很多墓誌銘都是當時西域官員所寫的,內容簡單,形式單一,文學色彩遠不如中原墓誌銘。 因此,文學矯正的價值無法與中原墓誌銘相提並論。
包括唐代西域墓誌銘的語言和文字價值。 不同的文體形式使用不同的語言形式,例如墓誌銘四十六雙關語,最後的銘文多為四句話詩意的形式,押韻
從墓誌銘中,我們可以窺見唐代的文學語言風格,用詞和押韻使用的變化。 對於唐代西域的墓誌銘來說,語言風格最大的特點就是語言通俗簡潔,以描述性語言為主,幾乎沒有情感表達。
這主要是由於墓誌銘固定的外在形式的影響,而墓誌銘的主要內容是記錄墓主的生平,所以要客觀真實。 此外,由於墓誌銘載體的侷限性和文人的知識水平,唐代西域墓誌銘風格的最大特點是簡明扼要,通俗易懂
唐代西域墓誌銘與中原墓誌銘最大的區別在於,唐代西域墓誌中的墓主都是太監,幾乎沒有與西域文人有關的墓誌銘。 這些官場往往與國家政治有著密切的聯絡,因此具有重要的史學價值,可以補充歷史經典中沒有記載的重要人物和重大歷史事件。
唐代西域墓誌銘是從中原墓誌銘文化中傳承而來的,但它並沒有完全繼承中原墓誌銘的特點,無論是墓誌銘的形式還是墓誌銘的內容,都在發展中不斷體現出自身的特點。
特別是西域胡族墓誌銘,是西域墓誌銘的典型代表,既是研究西部胡族家庭地位的重要資料,也是研究中原文化與西部胡文化傳承融合的重要依據。
通過這些胡人的墓誌銘,我們可以知道胡和韓通婚,胡姓漢化另一方面,也可以間接反映唐代朝廷對西域的治理和管轄。
1] 黃文璧著;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輯;吐魯番考古學[M].中國科學院, 1954
2](宋)歐陽修,宋琦作詞;新唐書[M].中華書局, 1975
3] (後金)劉宇等. 舊唐書[M].中華書業有限公司,
4] 週少良,主編.唐代墓誌銘彙編[M].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