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所有遺產,需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待。 保護、傳承、弘揚、發展要以何種規模、何種方式進行。 社會在發展,歷史的車輪不會停止前進的腳步。 遺產,就是遺產,不是現實生活的全部,甚至不是主流。 我們通過工作創造的東西,只會是子孫後代的遺產,不會成為他們生活的主流。 說白了,保護就是保護。 如何保護是乙個值得一問的問題。 常州有人提出,為了保護錫劇的文化遺產,要讓錫劇走進校園,讓下一代繼承和發揚光大。 我完全不同意這一點。 記得很多年前,有人提出要把京劇引入課堂,讓年輕人傳承“國寶”,但我強烈反對。 當時,我是從中小學生“減負”的角度來思考的。 事實上,從精神文化生活的自主性和多樣性來看,將傳統戲劇帶入課堂,疑似在倒逼下一代接受戲劇文化的風格。
多年前想到的另一件事。 中國常州網不少網友提出讓常州話進入校園,否則下一代常州人不會說常州話,這個地方的傳統文化就會消失。 當時我完全反對這個提議。 原因有三,一是中小學生學習負擔過重,需要減輕學生負擔其次,如果語言是人際交往的工具,如果你在工具(各種方言)上花費了大量的精力,你還有多少時間使用工具呢?普通話的統一普及,是為了減少掌握溝通工具的時間和精力成本;第三,世界上有五六千種語言,中國有上千種地方方言,即使常州、城鄉、城東和西都不同,常州方言的標準是誰,為什麼農村學生要學習城市口音方言呢?
我曾質疑過當地方言是否被視為傳統文化或文化遺產後來我才知道答案是肯定的。 《公約》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首先包括“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包括“傳統口頭文學和以語言為載體”。 既然方言被認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必須加以保護,那麼將其帶入課堂的成本無疑不小,方言語境下的人際交往成本也是壓倒性的。 如何解決這一矛盾?筆者認為,有必要規範方言保護的方法和標準。 保護方言並不意味著它們必須用於日常交流。
其他山的玉石可以作為參考。 英國歷史悠久,文化資源豐富,堪稱文化傳承之國。 該國所有國家博物館都免費向包括學生在內的公眾開放,所有遺產地都向中小學開放,其中包括參觀博物館和文化遺址。 因此,我們不必在課堂上塞進戲劇和方言,我們只需要將它們存放在博物館中即可學校的社交活動規定必須參觀博物館,這樣你就可以了解戲劇和方言等非物質文化遺產。 對於當地方言,下一代、其他當地人、新市民也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去學習就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