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
運動 健身俱樂部已關閉。
但拒絕向數百名消費者退款。
健身課程費用。
重慶市渝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協助消費者識別關鍵證據。
並支援消費者在集體訴訟中保護自己的權利。
健身俱樂部關閉
我應該如何處理個人會員卡上的餘額?
我們一起來看看消費者梁女士的經歷。
消費者梁女士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6月29日,她與體育健身俱樂部簽訂了《入會申請表》,同意支付3000元課時費用。 根據協議,健身會所將提供10節私人游泳課和38節游泳課(其中3節免費),協議上將加蓋“重慶萊美健健身會所收藏專用章”。 梁女士通過微信向員工支付了3000元,這筆錢最終轉給了健身會所運營單位重慶粵飛體育文化傳播***法定代表人盧某某。
7月17日,健身俱樂部突然關門此時,梁女士只上了兩節私人游泳課,而且在健身卡上課費還剩2800元
劉先生也經歷了同樣的事情。
2024年9月10日,消費者劉先生與某健身會所簽訂《會員服務協議》,支付1200元購買游泳健身年卡。 三天後,劉先生花2800元與某健身俱樂部簽訂了《私教專案服務協議》,購買了12節私家游泳課。 截至今年2月28日,劉某共購買了34個健身私教班5次,共支付7370元,以上資金已全部轉入盧某某。
自5月以來,健身俱樂部因裝修、停電等原因多次關閉,自7月17日起關閉。 劉先生健身卡剩餘課費為3537元。
健身俱樂部負責人。
陸某某一直處於斷絕狀態。
梁女士、劉先生和其他110名消費者。
向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申請退還課程費用
共 22 條334萬元
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認為健身會所關閉,無法按合同約定向消費者提供健身服務,構成根本違約,但拒絕退還剩餘的課程費用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因此支援消費者在集體訴訟中起訴健身俱樂部的經營者。
健身房沒有公章
試圖逃避法律責任
消委會協助查明關鍵證據
在110名消費者中,有33名向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申請參加集體訴訟,要求退還集體費用48793元。 經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與渝北區人民法院商議後,梁女士作為訴訟代表率先向法院提起訴訟,將重慶岳飛公司、公司負責人盧某某、公司吳經理起訴至法院法庭要求被告退還餘下的課費2,800元。
10月23日。
該案由法院審理。
法官在研究判案時發現,原告梁女士提交的證據沒有被告重慶岳飛公司的公章,也沒有被告人陸某某的簽名,因此沒有形成完整嚴謹的證據鏈,因此要求原告和消費者委員會補充相關證據材料。
據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分析,被告重慶岳飛公司未加蓋公章,被告人盧某某未簽字,其目的是逃避法律責任。 為了挽回消費者的經濟損失,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從各個方面協助消費者收集證據。
11月7日,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寶生湖分會工作人員、消費者代表等一同來到健身會所,收集了此前健身會所轉讓協議、300多份健身服務合同、重慶岳飛公司帶錢跑路的消費者報警回執。 根據轉讓協議,2024年8月20日,外來者成都晶傑體育文化傳播***重慶分公司將健身會所轉讓給盧某某經營。
11月10日,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就重慶岳飛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向渝北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詢問,證明盧某某是重慶岳飛公司及健身俱樂部的實際經營者。
“調解與判決相結合”。
催促被告退還學費
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提交上述兩份證據後,法院於11月23日第二次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調查顯示,重慶岳飛公司開立銀行賬戶後無資金進出,賬戶餘額僅為1043美元不足以償還原告的債務。 被告陸某某私自收取原告支付的集體費用後,未將其轉入重慶岳飛公司賬戶,構成濫用法人獨立地位、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應依法對重慶岳飛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健身服務合同上加蓋的公章為“重慶萊美健健身會所收藏專用章”,但“重慶萊美健健身會所”尚未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不是法律規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不能認定為健身會所的經營者。
12月12日,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被告重慶岳飛公司被判退還梁女士課費2600元,被告人呂某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渝北區人民法院、渝北區消費者委員會將採取調解和判決相結合的方式,督促被告重慶岳飛公司、被告陸某積極與準備起訴的其他32名消費者進行談判,並將剩餘的套費返還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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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劉文新.
編輯:李曉宇。
製片人:何永鵬、任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