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網路遊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草案共8章64條,其中第18條引人注目,明確提出“限制遊戲的過度使用和高消費”。 這意味著網路遊戲不得設定每日登入、首次充值、連續充值等誘導性獎勵,網路遊戲發行經營單位不得通過投機、拍賣等方式提供或縱容虛擬道具交易。 所有網路遊戲都必須設定使用者充值限額,並在其服務規則中予以公示,對使用者的非理性消費行為應進行彈窗警告。
對於此次新規,一位業內人士告訴環球網記者,新規雖然對遊戲行業的運營有一定影響,但主要針對的是衝動消費和未成年玩家。 新規則將對那些依靠誘導來吸引玩家的鞘類遊戲產生很大的影響,因為這類遊戲往往需要在短時間內盈利,並且不太注重遊戲的可持續生態和玩家評論。 對於專注於長期運營並通過創新的遊戲玩法和體驗吸引玩家的遊戲公司來說,影響相對較小。
同時,據業內人士透露,遊戲行業有一套公式化的操作流程,通常用於轉化多少付費使用者在投入購買量、研發成本後可以轉化多少。 通過這個過程,遊戲公司可以粗略地計算出付費玩家的大致數量。
但是,這種公式化的操作過程存在一些問題。 一方面,這可能會導致遊戲公司過於關注短期收入,而忽視了遊戲的可持續生態和玩家評論。 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使遊戲公司過於依賴營銷來吸引使用者,而不是通過提供優質的遊戲體驗來粘住使用者。
因此,新規的出台,對於遊戲行業來說,是一次必要的調整。 在業內人士看來,新規要求遊戲公司關注遊戲和玩家評論的可持續生態,也限制遊戲公司通過投機、拍賣等方式提供或縱容虛擬道具交易。 這將有助於促進遊戲產業的健康發展,促進遊戲的可持續生態,提高玩家評價。
從長遠來看,新規則將有助於提高遊戲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信譽度,並吸引更多玩家選擇他們的產品。 同時,新規也將促使遊戲企業更加注重創新和使用者體驗,促進遊戲行業的良性競爭和發展。 雖然短期內收入可能會受到很大影響,但遊戲公司可以通過打折和降價來吸引中小微氪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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