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經濟的不斷進步。
以及城市道路的持續發展。
車輛數量有所增加。 相關交通規則在不斷完善。
由於不文明的交通行為。
道路交通事故也是層出不窮的。
不文明的交通行為時有發生。
它不僅影響城市的“外觀”
對交通參與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也有很好的影響。
造成嚴重傷害。
事故案例1
2024年5月27日5時許,楊某軍駕駛黑色轎車沿海口市美蘭區桂林陽大道行駛,到達桂林陽大道與眉山路交叉口的人行橫道時,與騎自行車過馬路的79歲黃某興相撞。
事故發生後,警察趕到現場。
對事故進行調查。
醫護人員也趕到了事故現場。
黃某星被送往醫院搶救。
未能被醫院搶救
黃某於當天上午11時許死亡
經調查
楊某軍駕駛機動車過人行橫道時減速,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黃某興駕駛自行車穿過人行橫道,沒有落車推車,是事故原因之一,對事故負有次要責任。
事故案例二
2024年5月14日7時許,司機黃某駕駛輕型麵包車行駛至海口市宜心路與海淀無錫路交叉口,不聽紅綠燈指示,與騎電動車穿越斑馬線的82歲老人劉某鎖相撞。
事故導致劉某鎖當場死亡
兩輛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
經調查
黃,麵包車司機違反交通訊號燈,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事故案例三
2024年4月13日20:00左右,吳某駕駛重型自卸車從嘉積鎮開往万泉鎮,在距離加文線4公里600公尺處想左轉時,在對面車道上與李某山駕駛的兩輪電單車相撞。
事故導致電單車司機李某山。
在救援失敗後,他於同一天死亡
兩輛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
經調查
吳某駕駛的車輛零部件不符合技術標準不遵守規則轉彎和直行,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斑馬線是行人的“生命線”
它也是駕駛員的“警戒線”。
那麼,依法應該如何給行人讓路呢?
提醒公眾注意交通參與者。
您日常公路旅行的每一刻。
自覺遵守紅綠燈。
營造良好的公路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