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基層,特指縣鄉一級,特別是鄉鎮街道,與群眾接觸最多,走在基層前列。 縣級以上,省級市級、省級自然不是基層。
基層幹部也指在縣、鄉兩級工作的幹部,特別是鄉鎮街道的幹部。
具體表現就是,如果你不做你的工作,你就不做,你想躺下,你想站,想躺的時候就站,躺下就站,躺下就站,你把自己放在工作之外,一切都和你無關, 看興奮,做乙個旁觀者,從牆上看。等一會。
這些說法太過絕對,基層確實有這樣的幹部,但這樣的幹部只是少數,絕大多數基層幹部在平凡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為基層的發展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這種混淆公眾、誤導網民、傷害基層幹部的概括,是不了解基層情況而作出的猜想或武斷判斷,不是實事求是的表現。
以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為例,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無數基層幹部捨棄小家,照顧大家,奔赴“疫情”一線,以鐵的決心、鐵的責任與時間賽跑、抗擊疫情, 鐵的作風,鐵的紀律,為人民築起一條安全線。
是他們守護著人民的生命,可以說是和平時代的英雄。
但是,基層幹部不是“超人”,他們也有家庭、父母、孩子,他們也要生活。 面對繁重的工作任務和工作壓力,我們也需要被理解和關懷。
一是完善幹部發展提拔機制。 不能簡單地把崗位作為獎勵幹部的手段,而要為幹部的發展和晉公升創造更多的機會,如學習培訓、臨時培訓、交流輪換等,使幹部消除技能上的恐慌,增強自信心,激發幹部的上進心。 從入職和履職入手,建立公務員入職培訓體系,加強愛心敬業教育,培養敬業精神;落實新晉公升幹部培訓制度,加強黨性黨風必修課教育,特別是高層領導專項培訓要從幹部職業發展需要出發,建立有效的培訓體系。
二是落實幹部容錯糾錯機制。 要按照“三分”的要求,劃清因亂而犯錯和因敢為而犯錯的界限,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犯錯者,讓那些務實勤奮、敢於突破、敢於嘗試的幹部, 可以投身於謀改革,甩掉胳膊去做生意。綜合運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檢查檢查結果,採取反饋整改、信問訪等方式,督促單位或黨員幹部及時糾正偏差和錯誤。 要減少“一票否決”,完善問責機制和考核機制,減輕基層幹部特別是鄉鎮幹部的工作量,保護幹部積極性。
三是保證單位工作人員的穩定性。 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量,單位出現空缺時,應及時通過選拔、招聘等措施補充工作人員。 同時,要規範基層幹部調借程式。 明確規定,除統籌工作外,各部門不得為部門業務調動鄉鎮幹部,特殊情況報上級組織部門備案。
四是完善幹部關懷機制。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規範對病住院幹部職工和死亡慰問的管理,明確相應的經費標準。 充分發揮“職工、青年、婦女”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加大對不同群體幹部特別是基層一線幹部的關愛力度,進一步明確乾部按規定享有的正常待遇和標準,完善休假、體檢等乾部基本關懷制度, 確保合理待遇,溫暖人心,凝聚人心。要重點保障鄉鎮幹部的休息權益。 對幹部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不受5%的薪酬限制。 因搶險救災、秸稈焚燒、環境保護整治等需要加班或者犧牲週日、節假日的,應當給予加班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