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長沙的陳先生毫不猶豫地參加了一家公司發起的“自律挑戰”專案。 據說,只要堅持35天不玩手機,按時上班休息等,就可以拿到高達了40萬元獎金。 陳先生不想錯過這個機會,付了錢9000元並自信地加入了挑戰。然而,挑戰開始不到一天,陳先生就被揉眼睛的意外行為淘汰了。 最初,挑戰規則規定挑戰者不能遮住臉,如果一次遮住臉超過3秒,就會被淘汰。
當時陳先生昏昏欲睡,下意識地揉了揉眼睛,沒想到竟然被判定為挑戰失敗。 他覺得這個規定顯然不符合人體的正常生理特徵,於是要求公司退還註冊費。
不過,公司拒絕了陳先生的要求,稱他們是按照雙方約定的挑戰合同行事,“設定高額獎金,肯定會有規矩和限制,如果能做到,肯定會有獎金,但陳先生沒有做”。
根據陳先生提供的資訊,挑戰者需要進入公司安排的酒店房間,在全程監控下連續挑戰35天,並堅持不玩手機、按時工作和休息等,才有機會獲得40萬元的高額獎勵。
看到這個專案,陳先生激動不已,於12月7日找到了公司,簽訂了挑戰合同,並支付了9000元的申請費。 合同規定了挑戰者將遵守的規則,包括禁止吸菸、禁止飲酒、禁止使用任何電子裝置等。
挑戰者還可以攜帶電子產品以外的物品,如魔方、書法和繪畫等。 該合同還規定了成功挑戰的獎勵以及如何授予。
然而,陳先生發現在實踐中堅持不容易,“這做不到,那做不到”。 12月7日下午1點,他入住酒店,開始挑戰。 第四天,陳先生以為自己即將拿到一等獎,卻被告知自己違反了規則,挑戰失敗了。 他非常驚訝,公司給他看了監控**,稱8日凌晨1點左右,他用手揉眼睛3秒多,違反了挑戰規定。
對於此事,公司經理李總表示,既然定了高額獎金,肯定會有規矩和限制。 “否則,如果每個人都成功了,公司豈不是慈善機構嗎?如果合同的規則完成,他肯定會拿到獎金,但陳先生沒有這樣做。 這番話直截了當,讓陳先生更加沮喪。
針對陳某的質疑,該公司表示,該質疑規則不違法,合法合理。 然而,對於質疑規則過於嚴厲的問題,北京京世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志豆表示,過於嚴厲的規定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他還提醒消費者在參與前要充分了解活動的規則和規定,並妥善保管相關證據和檔案,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陳先生要求退還申請費的請求被公司駁回。 不過,姚志豆律師表示,如果陳先生認為自己有權要求退還申請費,可以與公司協商達成共識。 協商不成的,可以諮詢律師、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考慮法律幫助,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於挑戰者來說,了解賽事的規則和規定非常重要,只有在能夠遵守規定的情況下才能參加。 對於公司來說,公平公正地制定規則並確保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犯也至關重要。
無論如何,在這樣的挑戰中,重要的是要堅持自己的信念,並在充分理解規則的情況下決定是否參與。 如果消費者覺得規則過於嚴格或有欺詐嫌疑,可以選擇不參加或選擇其他適當的活動。 妥善保管相關證據和檔案,以便在發生糾紛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