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1. 歸因的兩個原則:
過錯責任:機動車之間的侵權行為;機動車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侵害的一般情況;
無過錯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機動車無過錯時,責任不超過10%。
二、機動車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制度
【特別提醒】侵權人責任與保險的關係 (1)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先在強制保險責任範圍內賠償;(二)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補足不足;(三)仍不足或者未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侵權人應當予以賠償。
機動車的車主和使用人分開的情況。
1)租賃、借款——所有者和使用者分離——保險公司——使用者。(2)如果所有者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所有人的過錯”是什麼意思?第一,明知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而該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二)明知或者應當知道駕駛員不具備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三是明知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精神藥品或者國家管制的物質,或者患有妨礙機動車安全執行的疾病而不能依法駕駛機動車的;四是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情形。
未經許可駕駛他人機動車的,構成侵權行為。
1)機動車使用人應承擔賠償責任;(2)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機動車所有權變更過程中,交付後發生事故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責任。 所有者 - 交付 - 保險公司 - 受讓人。
《關於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解釋》第二條多次轉讓但未登記登記的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一方負責,當事人請求最後一次轉讓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發生盜竊、搶劫、搶奪機動車的,被偷、被搶的人不承擔責任(1)盜賊、搶劫、搶奪者的責任,經保險公司預先賠付後,可以向責任人追償。 (二)盜賊、搶劫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機動車當事人責任發生在交通事故之後的,盜賊、搶劫人或者搶劫者與機動車使用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機動車駕駛員在交通事故後逃跑。 (1)參加保險: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二)機動車身份不明或者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預付款-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買賣組裝或報廢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關於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解釋》第四條組裝好的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多次轉讓,造成交通事故損害的,當事人請求所有轉讓方、受讓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關聯經營者經營的機動車侵權行為,由關聯人和關聯人承擔連帶責任。
非商用機動車對無償搭便車者的責任 如果非商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對無償乘客造成損害,且屬於機動車的責任,則應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機動車使用人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賠償司法解釋要點
特殊責任主體。
仿冒機動車侵權:第3條因涉及假牌機動車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由機動車當事人一方負責,當事人請求假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有號牌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使用號牌的,應當與有號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駕校學生駕駛違法行為:第5條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一方負責,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試駕車輛的侵權行為:第6條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傷害,當事人請求提供試乘服務的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如果試乘人員有過錯,則應減輕提供試乘服務的人的責任。
道路監督員職責:第9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道路管理養護不善造成損壞,當事人請求道路管理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但是,能夠證明自己已經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要求,履行了安全防護、警示等管理養護義務的道路管理者除外。 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進入高速公路並因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損害,當事人請求高速公路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條】擅自進入高度危險活動區域或者高度危險物品存放區域,造成破壞,經管理人已採取安全措施並履行警告義務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
關於保險公司的責任承擔。
投保人自身傷害的保險責任和例外情況:第14條被保險人允許駕駛人駕駛機動車給投保人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賠償被保險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投保人是車輛上的人除外。
強制責任保險的責任和保險公司在特殊情況下的追索權: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人受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強制交通保險責任限額內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機動車的;(3)駕駛員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範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追償權的時效期限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保險義務人不繳納強制保險時的責任:第16條未依法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義務人在強制交通保險責任限額內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保險義務人與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保險義務人與侵權人在交通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強制交通保險人壽保險金的索償權不得轉讓或保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主張轉讓人壽保險金請求權或者為強制交通保險設定擔保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8. 動物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有豁免的無過失責任。
1、責任主體:飼養員、管理者。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仍應當承擔責任。 2. 免責宣告。 3、侵權行為由第三人造成情形:受害人的選擇權和看守人、管理人的追索權。
本案絕對沒有過錯責任。
1. 禁止飼養的兇猛犬等危險動物對他人造成傷害 2.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是故意的,可以減輕處罰。
受過錯推定約束的動物侵權行為:動物園動物侵權行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