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地的分類和用途明確,一般耕地上可以種樹嗎?
當前,隨著農業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在耕地保護領域的行動力度也有所加大,各地紛紛出台一系列有力措施,遏制非法占用耕地行為。 此外,隨著《鄉村振興用地政策導向》的出台,耕地用途再度明確,一般耕地、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使用管控規定也更加細化。
一般來說,如果你手中的耕地被認定為一般耕地,那麼原則上主要用於農產品和飼料的生產,其他農作物可以適量種植,而不破壞耕地層,改變耕地型別。 最後,如果你手裡的耕地被指定為永久基本農田,那麼這塊耕地只能用於糧食生產,原則上只能種植三大糧食,所有高加工農田原則上只能用於糧食生產。
問題是:我國目前對農業用地實行分類管理,用途基本明確,那麼一般耕地能不能種樹呢?永久農田可以種植果樹嗎?這個問題的內容需要詳細解釋。
1)是否可以在耕地上植樹?
眾所周知,現行國土規劃政策已明確規定一般耕地的用途,原則上只能用於農產品生產,並在鄉村振興空間規劃政策指引中出台了一般耕地"**陷阱"《辦法》負面清單規定,一般耕地的經營權不得通過流轉轉為林地、園地等用途。
此外,在以往檔案中,多次提到要嚴格控制耕地轉林地等農用地。 因此,從今年出台的政策來看,在一般耕地上植樹並不是嚴格可行的。 在永久性基本耕地和高標準耕地兩類耕地上也嚴禁植樹。
2)果樹可以種植在耕地上嗎?
我想我們也有這樣的問題,在我國也出台了不破壞耕地的措施,不引起耕地型別的變化,假設其他作物可以適度種植,農作物的種類很多,有的也是果樹作物,如果不能種樹, 你能在一般耕地上種植果樹嗎?
眾所周知,耕地也分為優質土地和劣質土地,如果是我國法律劃定的永久性基本農田,嚴格來說是不允許發展林果產業的,也禁止將其改造成林地或果園地。
一般來說,其他作物只有在耕地被破壞並改變耕地型別的情況下才能在耕地上種植。 大量種植果樹意味著耕地將直接變成花園,因此也嚴禁在一般耕地上種植果樹。
由此可見,無論是普通耕地還是永久性基本農田,都不允許植樹、發展林果產業"非農業、非穀物"嚴格控制耕地現象,無論是農民保留的土地還是轉讓的土地,都必須按照當地指定的用途進行種植,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占用耕地發展林果產業,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型別種植果樹。 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占用林業、果業發展的基本農田,不得違反規定改變種植果樹的土地型別。
在此,我也想提醒大家,耕地是保障糧食生產的基礎資源,紅線絕不能越。 如果村民想在農村種植經濟林和果樹,可以選擇一些山林,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嗯,這就是我保護耕地的政策,是每個人的責任,你怎麼看?這在你所在的地區是被禁止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