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發布公告稱,北京豐興**公司向葛友賠禮道歉。 2024年,該公司在微信***上發布了幾個附帶章節,在未經葛先生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了名詞“葛優的癱瘓”和葛先生的肖像**。 法院認定,這一行為侵犯了葛先生的合法權益。
“葛有謊”是2024年網路上的熱詞,據了解,截至目前,他已就其“葛有謊”形象提起了650多起商標侵權和肖像權案件,幾乎全部勝訴。 這些訴訟涉及的公司,包括一些知名品牌和**組織,他們需要賠償葛優874損失87萬餘元。 那麼,對於大眾來說,《葛優說謊》和《葛你癱瘓》還能用嗎?
葛優打葛優的謊言官司,獲得6年875萬賠償 未經葛悠許可公開使用與其肖像相關的表情符號,且不屬於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合理使用包括個人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科研;新聞報道、國家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特定公共環境的展示情況;為保護肖像權人的公共利益或合法權益,該行為構成對肖像權的侵犯。但是,如果僅用於在非公共場所聊天和表達個人情緒(例如私聊、小組討論),則此類行為不構成侵權。 但是,如果將相關**和文字用於商業目的,則將涉嫌侵權。
除了以不經本人同意牟利為目的外,行為人的可識別性是構成侵犯肖像權的主要前提條件。 以“葛有烈”為代表的表情符號受著作權法保護,“表情符號是在原作基礎上的二次創作,如果表情符號符合著作權法的高度原創性,也可以受到保護。 ”
據介面新聞報道,葛友此前曾表示,《葛悠說謊》**可以被嘲笑,但不能上公升到商業營利,未經許可進行牟利宣傳是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所以,提高尊重智財權和他人肖像權的意識,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Q包,你怎麼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