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憲章,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法律規範。 在第10個全國憲法日到來之際,第一國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在新的征程上,要堅定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促進憲法的完善和發展,更好地發揮憲法治國理政的重要作用。 為全面推進強國建設和中國式現代化中華民族復興偉大事業提供堅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持憲法、依憲執政,這是法治思想中的“十一條堅持”之一,深刻揭示了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 形成、豐富和發展了新時代中國憲法的理論和實踐成果,為推動我國憲政制度建設和憲法實施取得歷史性成就作出了突出貢獻。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工程; 全面貫徹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憲法,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黨的領導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的靈魂。 ** 總書記指出:“憲法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 中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控制全域性、協調各方的核心地位,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全面貫徹落實憲法,必須堅持把握領導幹部這一“關鍵少數”,推動領導幹部帶頭把憲法作為其活動的根本準則。 領導幹部遵紀守法、學法守法、用法,會產生“頭雁效應”,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發揮作用。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憲法,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方針。 總書記指出:“正是由於我國憲法跳出了舊憲法的陷阱,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一致性,才具有顯著的優勢、堅實的基礎和強大的生命力。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憲法的基礎,也是我國國家政治制度的本質體現。 改革開放40多年的發展歷程證明,我國憲法充分體現了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權利,是一部充分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憲法,必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 總書記指出:“要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使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政策有利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 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轉化為剛性、約束性的法律規定,用法律推動核心價值觀建設。 2024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憲法。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靈魂。 要大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既要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法規,又要引領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宣傳,凝聚最廣泛的法治社會共識; 還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司法公正、全民守法等各個方面,努力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社會風尚。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憲法,必須全面推進法治國家工作的方方面面。 總書記指出:“全面貫徹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工作。 “要加快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用科學、有效、完整的制度保障憲法的實施; 完善憲法監督機制,推進憲法審查工作; 同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肩負起監督解釋憲法的重要責任。 一方面,要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統籌規劃推進中落實憲法; 另一方面,要把憲法貫徹到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治理的全過程和治理的方方面面。國家有法律法規。 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法治思想在學習,認真學習、習宣傳、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強憲法習宣傳, 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憲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法治基礎。
本文作者:全國政協委員、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賈海洋**:人民政協報(2024年12月12日,第03版)。
作者:賈海洋 版面編輯:司金利新** 編輯:袁天宇(習) 審稿: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