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每隔九五年就覺得工作無聊,辭職回家創業,卻不走往常路,選擇收廢品? 本以為這個行業穩定,風險小,但那傢伙很辛苦,剛賺了一筆錢,卻直接被罰了10萬元! 那傢伙崩潰了,向法院上訴要求撤銷,法院說:“不可能! ”
小王是90後,大學畢業後和所有年輕人一樣,加入了一家公司,工資穩定,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 但小王總覺得,這樣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太沉悶無聊了。
近年來,國家鼓勵創業創新,小王也想創業。 他立即向公司遞交辭呈,購買了專業的機器裝置,在自己的倉庫裡開始了自己的事業。
小王非常努力,踏實工作,在自家院子裡設立了廢品收集站,還挨家挨戶地買廢舊電池。
我工作了一段時間,賺了很多錢。 小王更有動力,正要幹大做,卻突然被當地行政主管部門指出違法,罰款10萬元。
原來,問題出在小王購買的廢舊電池上。 在行政部門例行檢查過程中發現,小王某採購站存在廢舊電池100餘件,且小王無證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經營等行為,違反了法律相關規定。 小王覺得很委屈,他明明只是在收點廢品,為什麼還要違法。
小王立即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定當地行政機關撤銷對小王的處罰決定。 但小王敗訴了。
首先,它只是幾個廢電池,收集廢品是違法的嗎?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處罰?
當然,廢品並不違法,違法的是小王對廢電池的行為。
根據國家《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中的危險廢物清單,廢鉛酸蓄電池屬於“廢物類別HW31、廢物**、900-052-31”危險廢物的範圍。 未經許可,個人不得買賣危險廢物。
而小王還有乙個重要問題,那就是他沒有辦理相關檔案和手續。
在《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六章關於危險廢物的規定中,從事危險廢物收集、儲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許可證。
許可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制定。 禁止擅自或者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活動。
國家高度重視危險廢物的處置,因為它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如果危險廢物處置不當,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如破壞生態環境、影響人體健康、制約可持續發展等。
廢舊電池還會汙染水土,降低區域環境功能水平,或引起燃燒、**等危險事件,甚至成為制約經濟活動的瓶頸。
所以,這件事並不是小王想的那麼“小事”,而且這類事件對社會的影響是顯著的,所以行政部門對小王的處罰也是合理的。
第二,你能賣電動汽車電池嗎? 我應該注意什麼?
所以通過小王的事件,我們會有疑問,我們自己生活中用到的電動車,換了電池後還能賣嗎? 答案是肯定的,但我們需要找到乙個有許可證的單位。
如果我們隨意出售我們的電動汽車廢舊電池,我們可能會受到和小王一樣嚴厲的處罰。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禁止向無證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或者委託危險廢物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
也就是說,我們絕不能為了方便而將廢舊鉛酸蓄電池出售給任何人,在出售物品之前,我們必須找到有效的證書和批准才能購買專業人士和機構的此類物品。
其實小王是幸運的,因為如果他的行為再嚴重一點,就有可能被判刑罰。 非法處置廢舊電池也可能構成汙染環境罪。 造成嚴重環境汙染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我國的法律滲透到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看似不值得的事情可能觸犯了法律。 要增強安全法意識,知法懂法,時刻尊重法律,遵紀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