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政務網留言詢問城陽世紀民生社群治安費收繳問題,內容如下:
我們是租房在世紀民生的農民工,最近接到物業的通知,需要收取保證金,並發布公告,關於公告,我有幾個疑問:
第一點是物業是否有權收取押金檔案中沒有任何相關部門的印章,是財產還是城陽村委會的個人收費?
第二點是為什麼它只對局外人開放?據我所知,這裡拆遷戶很多,晚上10點不睡覺,在樓下打撲克的人,似乎大多是當地人。
第三點是為什麼按人頭收取押金,我們一家四口除了房租、物業費、停車費、租金押金外,還要額外支付2000元,這在租賃合同中沒有體現。
第四點**是張貼針對世紀民生小區和冬櫻花小區的告示,內容不同,其中一人不簽租約,外地人會被聯名房東勸退小區,這算不算欺負條款?
網上沒有找到第五份通知中提到的外租協議的細節,只顯示城陽村委會在2024年通過了這個草案,我們2024年搬進來,當時沒有人提這筆押金,為什麼2024年突然強制要求?
第六點,這個收費不是整個城陽區社群收的,而只是部分社群,涉及到城陽村的倉儲小區,我想問一下,村委會可以隨意收取嗎?
城陽街實施後,城陽村社群共有居民11458人,共計18個住宅小區,外來者租房人數較多,很大一部分租戶在搬出小區時不更改小區物業的租房資訊,無法及時取消人臉識別和門禁資訊, 這不僅增加了社群訪問管理的難度,也不利於個人資訊的安全管理。2024年,城陽村社群通過召開黨員和居民代表會議,投票通過了《關於在住宅小區收取外來人員保證金的決議》,該決議在社群資訊平台上向社群全體居民發布,也以信函的形式向社群居民下發, 要求房東和租客對小區物業簽署《外地人承諾書》,向小區物業收取保證金500元,退房時到小區物業辦理退租手續,取消資訊,退還保證金,但因疫情原因, 這項規定尚未執行。為加強社群安全保衛管理,為居民提供更安全、更安心的居住環境,2024年12月9日,城陽村社群物業管理服務辦向社群居民下發《關於收取2024年度住宅小區外租客大門使用費及保證金的通知》, 其中明確規定,承租人將按照決議要求收取每人500元的保證金,保證金將在房屋交還時退還。同時,相關部門已要求社會各界盡快提供該檔案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