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為什麼**寧願自殺,也不願很少有人敢殺秦茶?
最近,我經常在網上看到這樣乙個問題:**知道帝國歷史要查他們,為什麼不決定殺帝國歷史;**你知道你很快就會被曝光,為什麼不決定殺了於詩?
其實,在經典修仙**中,像殺秦朝大臣這樣的事情比較常見,但在歷史上卻很少發生。
因為這裡有乙個非常明顯的邏輯問題:我們都知道,鐘書靈本來是來檢查的,只是為了確認有沒有問題,如果鐘書靈死得不清楚,那麼。 還需要檢查嗎?不用檢查,我們也知道一定有問題!
因此,殺死部長無異於"地里沒有銀子"。你認為法院會同意"乙個鄰居,兩個鄰居不偷"陳述?
第二個問題與權力的潛規則有關。
很多人認為**汙吏完全無法無天,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隨便殺人。 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
在任何系統中,即使它是無形的,不受國家法律的約束,其成員也必須遵守某些潛規則,才能使系統長期存在。
換句話說,腐敗的人可能不尊重國家的法律,但他們必須尊重官方權威和官方權威的某些潛規則。
不要被戲劇性的**誤導,以為中國人和被調查的人一定是格格不入的。
事實是,在封建社會中,不僅國內**的人數有限,而且自唐代以來,由於科舉制度的制約,**編織了複雜的關係網。
同年,參加科舉考試者**,即"同年人"是同樣的兄妹關係,同乙個考官被認可,學生有同樣的"劃分"。
這些複雜的關係使身居要職的人即使彼此不認識,也可以通過提及一兩個名字來迅速晉公升。
因此,古中國人在去偵查案件時,如果是公委會,通常偵查人員和被調查的**方從一開始就心懷不軌。
例如,在清代,中國人到達乙個地方後不久,被告和中國人之間經常有非正式的私人接觸。
這種聯絡通常是通過中國人的長期追隨者和被調查者的長期追隨者之間的晚餐進行的。
在古代,**通常被稱為它"長效跟隨"長期固定的僕人。
兩位隨行人員首先以商務交流或類似活動為藉口,約定好時間和地點,然後在用餐和喝酒時向對方傳達主人的意願。
一般來說,受訪者的長期追隨者會不惜一切代價要求他們的主人想要什麼。
相比之下,臣子的長期僕人不會輕易表現出來,而是會盡一切努力從對方的嘴裡榨取主人想要的東西。 所以,這**其實不是一件好事,需要足夠好的頭腦和足夠好的心態。 如果部長認為被調查的**可以被原諒,他通常會告訴**他準備付出的代價。
事實上,答辯人沒有太多的談判餘地。 畢竟,秦部長若是能管得上,那又不是空穴來風。
因此,被申請人不怕中方出價大,而是怕對方不出價,不說一句話。
只要大臣提出要約,不管人數多高,他都能滿足,但其實你也拿不走家裡的財產全部:這些年我賺了多少錢,你能不能至少給我留點生活費?
過去,公務員制度其實很像企業,公務員千里迢迢去賺錢,不願意無緣無故地跟同事怨恨。
這樣的時代考驗著長期跟隨中國人的能力。
在與受訪者的長期追隨者互動時,有經驗的長期追隨者可以通過側敲和時間轉移輕鬆估計多年來的對話者"賺"多少錢。
根據自己的估計,他們會向主人建議向答辯人要錢多少錢,他們會在不惹對方生氣的情況下狠狠地搶劫他們。
此外,分享錢的中國人通常不會為自己保留,而是分享給他們的長期追隨者。
當然,這種交易最重要的指標是參與者的犯罪程度。
如果被調查方的罪行確實嚴重,可以被打掉,總檢察長自然會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罪行滔天大惡,會給官場上的同事帶來麻煩,也可以勸說他盡快自殺,這樣至少可以保證他的同事和家人不會被消滅。 如果當事人只是行為不端,不認真工作,有其他小問題,部長的要求自然會被縮減。
此外,部長們在調查案件時通常遵循具體的指導方針,什麼都不做"工作"。
更明顯的是,如果中國人被要求調查乙個案件,他們通常不會很認真,甚至在收錢後試圖幫助被調查者掩蓋案件。
比如道光時期,山西介休縣就出現了乙個無法無天的強盜之子,他不僅騷擾勞苦大眾,侮辱婦女,還為人砍下婦女的小腿。
這件事在當地引起了軒然,影響非常惡劣,連北京的道光皇帝都聽說了。 道光帝派唐金昭和尚書龍雲章為朝廷大臣前往介秀縣調查此事。
到達介休後,唐金釗和龍雲章向介休志賢索要了幾萬兩**的辦公費、差旅費等類似費用。 在隨後的案件調查中,他們曾經:"聲譽"這個概念是乙個障礙,迫使受害者承認她只是被偷走了,家裡沒有乙個女人受到羞辱。
道光帝最後的答覆是,這是一起敲詐勒索、敲詐勒索的案件。
其實,以往遇到這樣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是普通人,很少有相關部門會認真調查,查明真相。
畢竟,在那個時候,官與官之間,官與民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為了普通人而侮辱同事,是大多數**不願意做的事情。
因此,在封建社會,如果沒有貪官欺負老百姓的背景,根本就沒有辦法平反冤屈。 就算是告上皇帝,最好的結果往往也是最好的"鞭打五十下後";當局有點走得太遠了,但他們傾向於給被恐嚇的人貼上標籤"悖逆和不孝"標籤。 當局有點過分了,但他們欺負的人也經常被貼上標籤"不聽話的人"標籤。
可能導致部長決定調查的案件往往是情況特別困難且受害人不是普通人的案件。
例如,當地方政府在乾旱或洪水後收到大量救濟資金,導致饑荒或動亂時,秦總理通常更加謹慎。
畢竟"商"如果他做得不好,他可能會失去理智!
而且,雖然按照官方小道訊息,正常情況下多拿多想辦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旦發生大規模的自然災害,人類怨恨的高峰應該會更近一些。
這起案件發生在清朝嘉慶時期,是歷史上為數不多的清朝大臣被殺的真實案件之一。
嘉慶十三年秋天,黃河決堤,水流湍急,洪水直奔江蘇淮安地區,百姓無力謀生,到處爆發災害和饑荒。
當時,朝廷向江蘇省捐贈了一些銀兩,用於救災。
按照慣例,兩江都督鐵寶帶著十個**,向嘉慶皇帝提出申請,請求地方**監督救災銀的使用,並要求皇帝以內務大臣的名義批准,嘉慶皇帝很快批准了鐵寶的申請。
只是不知道鐵寶是不是粗心大意。 在秦朝十位大臣的支援下,其中一位叫李玉昌,年僅27歲,還是應屆畢業生,他不可能含著眼淚揉沙子。
這10位部長下到地方後,其他9位部長的表現相當"成熟",在驗收地點**"孝"之後,在檢查過程中盡量保持乙隻眼睛睜開,乙隻眼睛閉上。
李宇昌從一開始就不收一分錢,明確表示自己會通過**來做。
相反,在秦總理的威嚴下,李玉昌親自到現場考察了各村鎮的情況,仔細記錄了受災人數和受援金額。
客觀地說,只要是救災,封建社會就要給政府救災錢,但數額不同。 所以,不管李宇昌是誰,他都無法抗拒。
除了李玉昌調查的丹陽縣長王申漢之外,還有乙個狠心的**。
經過李玉昌的調查,丹陽縣共獲得9萬餘元的救助資金,唯一的法官王申涵一人拿了2個5萬餘元!這幾乎佔援助資金的30%。
當地**貪得無厭,經過衙門書記處層層剝削,災民手中的救濟資金非常少,幾乎為零。
結果,丹陽縣大量人口流離失所,許多人餓死。
年輕熱情的李玉昌當抓到大量證據後,大怒,立即將丹陽縣的情況報告給兩江省省長鐵寶。
丹陽縣長王申漢通過李昱昌的長期支持者李繼祥得知此事後,希望勸說李昱昌不要報案,於是趕緊擺宴席,邀請李昱昌到縣公所。
不過,李玉昌雖然去縣政府請宴,卻無法說服王勝天,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幾經爭執,事情變得複雜起來。
憂心忡忡的王申漢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在毒死了李昱昌之後,以給李昱昌找乙份更好的工作為條件,勒死了長期追隨者李繼祥和李昱昌的另外兩個僕人,從而創造了李昱昌"自殺身亡"錯覺。
李毓昌被省長賄賂的王勝涵殺害,王淑記事先安排好讓人民部長和發言人同意李毓昌自殺的結論,讓他寫報告送省,再送鐵保兩江省長做最後決定。
王申涵能夠解釋李宇昌的死"自殺身亡"。
不過,由於李宇昌遇害時只有27歲,所以只有他的叔叔李太清才能將他的遺體帶回家鄉。 李太清收到侄子的屍骨時,考慮到當地的情況,他意識到有些事情可疑。
為了將李玉昌的遺骨送回老家,李玉昌的妻子在整理李玉昌的遺物時,發現李玉昌穿的衣服上經常出現血跡,這些血跡在手稿中也有發現"玉昌咬了三陽一口,玉長怕失去天子,不敢承受"這句話。
這時,李太清和李昱昌的妻子認為,李昱昌的死肯定還有別的東西,於是山東當地的一家殯儀館重新開啟了李昱昌的棺材,進行了屍檢。
經過一番努力,法醫重新檢查了屍體,得出結論,李玉昌是中毒窒息而死。 悲痛憤慨,李太清和李昱昌的遺孀決定為李昱昌討回公道。
不過,當時的官場已經很爛了,很難為李昱昌討回公道。 於是,李太清拿到李玉昌被害的證據後,直接走到景師巡視室門口,公然喊冤,要求為李玉昌討回公道。
這時,左都餘斯特申宣讀了李太清的控訴,眾人都愣住了。 他一刻也不敢停留,直接向嘉慶皇帝報告了此事。
嘉慶皇帝見李太清的要求,勃然大怒,立即下令要求山東省長紀倫和山東省檢察長朱錫覺徹查此案,並明確要求對水寨進行調查。
接到聖旨後,姬雲和朱錫珏知道案情嚴重,專程前往江蘇調查:案子早就發現了,沒有客人!
阿嬌和朱曦珏要做的,就是表明態度:這次他們不來了"差事"免得有關人員的努力白費。阿嬌和朱錫珏的審判也是嘈雜的。 當證實李昱昌被毒死後被勒死後,李昱昌的僕人立即被捕入獄,王申漢很快被逮捕定罪。
整個案件的因果關係很容易確定。
嘉慶帝見姬雲和朱錫珏在幕後黑手,氣得把檔案扔到了地上。
此案的後果也可謂嚴重。 鐵堡知府、淮安知府被解職流放到外省,江蘇省長王日章被解職,被送到河邊苦役。
直接參與此案的治安官王申漢的家人被送到邊疆當奴隸,永遠不會被赦免淮安知府王虎被絞死,全家被送到邊疆當奴隸,永不赦免。 在嘉慶皇帝的親自命令下,李昱昌的僕人被殺死,凌遲,並被帶到李昱昌的墳墓處死。
嘉慶皇帝追封李昱昌為知府,給他生子,爵位增加一名官員。
更有意思的是,嘉慶皇帝還規定,王申涵和王淑的家人可以用畢生所得來補償李昱昌的家人。
王申涵和王澍不僅給自己帶來了毀滅,也讓後人難以翻身。
在李宇昌的案件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只要刑部要偵查,就沒有破不了的案子。
李玉昌不熟悉官場的規則。 他輕而易舉的就掌握了王申翰的犯罪證據,如果換成別人,恐怕更容易得逞。
其實,至少在過去,公務員對腐敗的各種方式和手段要熟悉得多,其中任何乙個人的存在,基本上都是上級同僚的默許,自己犯罪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所以,大臣們基本上只有在了解了一些東西之後才知道發生了什麼,很少說出來"竟然"類似的東西。
他們都是千年狐狸,裝天真,裝健談?荒謬的是,他們仍然要假裝健談。
李玉香被殺後,阿嬌和朱錫久宣布無法接待來訪調查此案,程式非常簡單,幾乎沒有問題。
這是因為阿嬌和朱錫久不經調查就猜到了是怎麼回事,沒人敢麻木不仁地阻撓江蘇當局"忽略它"疑問。
王勝天魯莽舉動的後果是顯而易見的,不僅對他的腦袋,而且對子孫後代也是如此。
王申漢的狠心扯到江蘇**,可謂是空人空虛,錢空虛,也引來一波又一波的仇恨。 但就算一開始花錢買東西,也不可能真的把乙個人徹底殺了,你要保護官場上的同事和整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