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無償獻血與兒童入學掛鉤,不僅使無償獻血具有功利性,而且影響了兒童平等的受教育權。
據新聞報道,近日,有網友發文稱,浙江省金華市武義縣某學校發布通知,稱孩子如果想在當地上小學,積分越多,就會按照積分制,除了居住年限越長外, 積分越高,還可以通過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取樣、參與志願服務、向慈善機構捐款等方式,其中獻血每100ml價值2分,通過獻血最高可獲得30分。
對此,武義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稱,網上通知內容片面,縣內確實對新公民子女義務教育實行積分制,無償獻血、無償獻血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武義縣行政服務中心表示,分數越高,越能優先選擇理想的學校,即使沒有分數,也不會影響孩子的學業,但無法選擇理想的學校。
簡單來說,獻血作為“積分招生”的計分專案之一,在當地確實存在,但積分最終並不影響招生,而是影響擇校的排序,先滿足高分孩子的招生,再對其他學齡兒童進行統籌安排。 然而,由於這一政策的影響,有子女在校的外地戶籍人員無疑會努力獲得高分。
從實踐角度看,以居住年限和社保繳費為計分是合理的,但將無償獻血與入學計分掛鉤是不合理的。 這不僅使無償獻血具有功利性,也迫使外地戶籍人員為子女上學獻血,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獻血。
在實施《義務教育法》以保障每個兒童平等受教育權的同時,還應降低入學門檻,而不是提高入學門檻。 將有關部門要開展的工作納入計分制招生政策,無疑增加了外地戶籍人員子女入學的焦慮。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戶籍以外的地方工作、居住的學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應當為其提供平等的義務教育條件。 ”
由此可見,流動人口子女應與當地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享受同等教育。 但由於各地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資源不同,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部分要求農民工及其子女具備居住證、工作證、社保證等“五證”要求, 而另一些則實行基於積分的註冊系統。
為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權,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起,各地不得要求家長提供計畫生育、超齡上學、無人監督戶籍證明,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僅憑居住證入學。 顯然,將入學率與獻血掛鉤,不僅使無償獻血具有功利性,而且影響兒童平等的受教育權,這與教育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馳。
地方政府應在充分聽取外地戶籍人員意見的基礎上,合理設定積分點,落實按居住證招生政策,保證按常住人口而非戶籍人口進行教育投入,同時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並最終實現所有學齡兒童都可以無門檻入學,充分保障流動兒童平等上學的權利。
熊炳琪(教育學者)。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