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曉芳,今年28歲,是一家外企的營銷專員。 三年前,為了完成乙個重要的商業專案,我不得不和同事小王假結婚,開始了三年的同居生活。
小王叫馬,比我大兩歲,是業務部的專案經理。 當時,公司打算與某大客戶簽約乙個重要專案,但對方提出了乙個條件,即跟進該項目的員工必須已婚,因為他們認為已婚員工更穩定可靠。 為了爭取這個專案,公司決定讓小王和我假結婚三年,等專案結束後再離婚。
起初,我和小王都對這段假結婚感到尷尬。 小王道:“我們只是點頭朋友,要一起生活三年,這太突然了吧?我也表達了我的擔憂:“我本來打算在下半年結婚,但如果我和你假結婚,我真正的婚姻就會推遲三年。 ”
但公司高層表示,這是公司的重要專案,他們希望我們兩個人能夠犧牲自我,完成這場假結婚。 經過深思熟慮,我和小王都決定接受這件事。 於是,在三年前的5月,我們倆辦理了假結婚手續,正式開始了為期三年的同居生活。
剛開始同居的時候,我和小王都覺得很尷尬。 小王整天沉默不語,回到家,直接去書房上班或者看報紙,我們幾乎不交流。 作為“夫妻”,我們甚至很少一起吃飯。 有一次,小王對我說:“咱們當室友吧,別當真。 ”
我知道他也很不舒服,於是我點了點頭,說:“嗯,工作就是工作,咱們正常相處吧。 ”
小王回覆了乙個“好”的表情符號。
慢慢
慢慢地,我和小王的關係越來越自然,感覺越來越像夫妻。
有一天,小王突然對我說:“我們結婚三年了,也應該去放個短假,就當是蜜月旅行吧。 ”
我笑著說:“我們不是一對,為什麼要去度蜜月?”
小王說:“反正從法律上講,我們是夫妻,旅行有什麼問題?我會在那邊弄清楚的。 ”
看到他如此活躍和熱情,我同意了。
於是我們申請了公司的批准,去三亞海島度假。 我們一起度過了幾天,感覺像一對真正的情侶一樣甜蜜。 我開玩笑地對小王說:“現在我們的蜜月**也來了,回去可以派上用場。 小王笑了笑,摟著我的肩膀說:“以後你要是結婚了,就說這是和我度蜜月的照,免得跟你的另一半解釋。 ”
我點了點頭,說:“如果你先結婚了,就說同樣的話。 ”
同居三年後,我和小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即使我知道我們只是假裝是情侶,但我還是對他感覺不到任何感情。 看得出來,小王也對我有些依戀,但我們都知道,結局注定是分手。
三年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小王對我說:“合同快到期了,看來我們也應該準備結束這段假婚,分開開始新的生活。 ”
我說:“是的,三年一晃而過,是時候結束這段尷尬的關係了。 ”
小王點了點頭,沉默了一會兒,說道:“其實這三年我也習慣了和你在一起,分開後我會懷念現在的生活。 ”
我也很感慨:“我也是,我們在一起生活了這麼久,難免會有感情上的依賴。 但當合同到期時,我們不得不面對現實。 ”
我輕輕搖了搖頭,沒有說話。 我能感覺到分離對我們倆來說都是難過的。
三年期限屆滿前乙個月,我正準備和小王辦理離婚手續。 沒想到,小王的態度突然變了。
有一天,我對他說:“我們去民政局約個下週辦理離婚手續吧。 ”
小王沉默了一下,然後說:“我不同意離婚。 ”
我大吃一驚,說:“合同到期了,公司同意結束婚姻,你想繼續假結婚嗎?”
小王苦笑著說:“我們在一起三年了,我們的關係已經超越了伴侶。 我不願意結束這段關係。 ”
我解釋說:“三年前我們一致認為,這只是乙份合同和假結婚,我們不能把感情當回事。 ”
小王忽然情緒激動起來:“我當真了!在過去的三年裡,我一直把你當成我的妻子!你現在要拋棄我嗎?”
小王紅著眼眶說:“你要是執意要離婚,我就把我們的關係公之於眾,說你勾引了我,我們是真正的夫妻!到時候你看看公司是否還想要你!”
我嚇壞了,沒想到小王會威脅我。 我懇求他冷靜下來,但他很堅決。
最後,小王說,如果我同意繼續這段婚姻,他不能透露我們的關係,他也可以幫我在公司公升職和加薪。 否則,他肯定會實施他的威脅。
我陷入了兩難境地,一方面,我不能背叛公司,另一方面,我必須照顧未來。 小王變得像個瘋子,我真的很害怕。
回到家,我一夜睡不著覺,腦子裡滿是小王的威脅。 我該怎麼辦?如果他真的把這段感情公之於眾,我三年的假婚就等於毀了我的未來。
我勉強笑了笑,說:“沒關係,只是有點頭疼而已。 ”
同事皺著眉頭說:“你和小王吵架了嗎?我覺得他今天也很沮喪。 ”
我驚慌失措地說:“不,我們沒事。 ”
白眼狐疑地看著我,沒有再問什麼。
我是如此絕望和焦慮,以至於我想不出應對的方法。
這幾天我一直處於極度焦慮的狀態,小王的威脅像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樣懸在我的頭上。 我該怎麼辦?向公司解釋清楚嗎?但我違反了規則,他們可能不會原諒。 離婚,對吧?小王一定會把我們的關係公之於眾。
劉先生聞言也是大吃一驚,他說:“小王的長相還真不正常。 但公司當時也有責任,把你們兩個推到這個境地。 我試著弄清楚,但我必須小心,不要讓更多的人知道。 ”
我連忙向他道謝。 劉先生讓我先回去等他的訊息。
兩天後,劉先生突然約我去一家咖啡館見面。 他神秘地對我說:“小芳,我想到了兩全其美的方法。 ”
我忐忑不安地問:“有什麼解決辦法?”
劉先生說:“你先同意小王不會離婚,但提出分居一段時間冷靜下來,小王應該同意。 我會安排你在公司的國外分公司工作一年,你暫時和小王分開。 一年後,合同到期,可以正式提出離婚。 ”
我聽了大喜過望,連連說:“劉先生,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這個主意太好了,我立刻去向小王提出來。 ”
於是按照劉老師的計畫,我向小王提議分居一年。 經過我軟硬的磨礪和硬泡,小王終於勉強答應了。 也許他也意識到,分開一年對他們倆都有好處。
就這樣,我成功來到了公司在美國的分公司工作。 終於離開了小王,我鬆了一口氣。 同時,我也在想,一年後我們見面的時候,小王會變成什麼樣子他的感情還會這麼強烈嗎?我真的很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