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出沒於雨夜的男人,乙個喜歡收集女性器官的惡魔,乙個籠罩在香港夜空上的陰影,他被稱為雨夜的屠夫。
他也是第乙個出現在熱播劇《他是誰》中的犯罪原型。
提貨
故事發生在2024年2月3日,當時香港尖沙咀地區凌晨4點下著大雨,結束夜生活的人們不得不選擇乘坐計程車回家。 計程車停在某個舞廳前林國雲就是其中一位計程車司機。
霓虹閃爍,林國雲心中泛起漣漪,不是嚮往那些鶯和燕燕在舞池裡跳舞,而是厭惡他們所從事的行業。 但厭惡就是厭惡,看著窗外映出的影子,林國雲還是有很多邪念。
過了一會兒,林國雲的車門被開啟了,三個小女孩把乙個20歲出頭的女人放在副駕駛座上,然後離開了。
女子名叫陳鳳蘭,是舞廳的領班。看到有人上了車,林國雲回過神來,心中的邪念被剛開啟車門吹進來的寒風撲滅了。
他問女人要去哪裡,女人發呆地回答關棠。
林國雲啟動車子,開著車離開了這片區域。 雨越下越大,路面越來越硬,顛簸成了常態。 當車子到達關塘附近時,陳鳳蘭突然嘔吐,嘔吐物的惡臭在計程車上迅速蔓延開來,林國雲見狀,連忙將車停在路邊,陳鳳蘭踉踉蹌蹌地下了車,吐出了胃裡的東西,回到車上舒服地睡著了。
林國雲此時看著女子的樣子,心中的惡念再次被點燃這些不愛自己的女人不配活著。
粉碎
到了杜瓜灣的住處,林國雲下了車回家,拿出一根電線。
最終,在車裡睡覺的陳鳳蘭被勒死,被侵犯。
之後,他把陳鳳蘭搬到了自己家裡,藏在客廳的沙發底下。 他在整個過程中都很小心因為林國雲的家人就住在這裡。
第二天白天,一家人外出時,林國雲拿出錄影機固定在桌子上,然後把屍體放在錄影機可以拍攝的地方,把衣服脫掉。
襲擊結束後,他從陳鳳蘭的錢包裡掏出500元,去街上買了一把電鋸回來,把陳鳳蘭切成屍塊。 整件事都是由他拍攝的,並包含在錄影帶的嚴重秘密中。
他把陳鳳蘭的女性器官分別切開,裝在塑料盒裡,倒上公尺酒防腐,剩下的屍體用報紙包好,當晚扔在煤堆旁的山坡上。
隨著雨水的不斷沖刷,四肢隨泥水掉進河裡,飄到富豪花園,成為許多人的噩夢。
調查
八天後,2024年2月11日上午9點左右,河道清潔工老何在河上清理垃圾時,發現河岸上有乙個漂浮的頭顱,老何當場暈倒。
*抵達後,對護城河進行了搜查。 接下來的兩天,**收集了大部分屍體碎片,當他發現對方的女性器官不見了時,他感到非常難過。 根據以往的經驗,這種**往往會繼續犯罪。
事急,為了盡快破案,**向報社傳送了受害者的一些身體特徵。 很快,被害人的父母來到派出所,確定被害人名叫陳鳳蘭,22歲,是大華舞廳的領班。
於是**迅速進行了調查,很快得知受害人於2024年2月3日凌晨4點失蹤,當時是被同事送上計程車。
不過,可惜的是,陳鳳蘭的同事當時喝醉了,沒有看清楚租車的車牌號,**的線索被打破了。
與此同時,林國雲正在家裡的床上瑟瑟發抖。 因為就在幾分鐘前,林國雲的父親突然拿出一張報紙遞給他
在頭版,有一篇關於半夜舞廳女郎被謀殺的文章。
林國雲的身後瞬間冒出了冷汗。
那天晚上,他沒有上班,也沒有落車,而是裝病在家休息。
下乙個目標
接下來的半個月裡,林國雲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他怕自己的事情被曝光,每次門口有動靜,他都懷疑是警察找到了他。
為了緩解心中的恐懼,每次受到驚嚇,他都要拿出之前拍過的視訊去看。
但乙個月後,林國雲厭倦了視訊的內容,這讓他感到無聊。 林國雲選擇出門。
起初,當他遇到**的車時,他繞道而行,但經過幾天的觀察,他發現**的破案已經走到了死胡同。 這個訊息給了林國雲極大的信心。
2024年5月29日,又是乙個雨夜,乙個目標出現在林國雲面前,這次目標是乙個叫**傑的收銀員。
凌晨5點20分,**杰剛下班,坐在林國雲的車裡睡著了。
林國雲很想回老家小區去攻打那個女人,可是他實在控制不住心中的惡念,把車開進了一條偏僻的小巷,給**傑戴上手銬,完成違規後用鋼絲將他勒死
然後他就沒有把**傑的屍體帶回家,而是用手術刀在車裡拆開了,或者像上次一樣,將女性器官完全切斷,剩下的用報紙包好放進計程車後備箱,當晚扔到大隧道的斜坡上, 而且這個過程也被完整地拍了下來。
這兩起案件之後,林國雲的惡念徹底釋放了出來。
影樓
同年6月17日凌晨4時,大華宴會廳29歲的女服務員梁秀雲上車,不久後遇害。
林國雲把對方的屍體帶回家,製作了一盤新的錄影帶,取名為“雨夜行動”。
他把相機放在床上,開啟了**功能,除了重複之前的行為外,這一次,林國雲切開了梁秀雲的腹部,取出腸子,還有肝臟,放進嘴裡嘗了嘗。
7月2日,林國雲知道**一直在尋找什麼,但接下來的事情卻充滿了興奮。
晚上11點,17歲的高中生梁慧欣上了他的車,消失在視線之外。
當晚,林國雲將梁慧馨銬在車上,一路與他交談,最後將他勒死,並在家中侵犯和分解屍體。 他將磁帶命名為第四次操作。
2024年8月18日,林先生像往常一樣來到灣仔的一家照相館。 這個照相館是他的乙個朋友拍攝的。 四個月前,林國雲以幫法醫拍照為藉口,讓朋友洗掉了他殺死陳鳳蘭的**,而這一次已經是第四次了。
無獨有偶,林國雲離開時,好友突然離開,於是委託另一家照相館的徒弟出擊**。 當**被沖走時,徒弟目瞪口呆,人頭、斷臂、大腿,每乙個都表明**中的現場就是犯罪現場。
於是學徒連忙報了警。
無期徒刑
*看到**後,我立即分析出這是雨夜屠夫作案的現場**。 隨即,**迅速控制了照相館,直到林國雲到來後被抓獲。
2024年3月3日,案件開庭審理,林國雲在家中錄製的錄影帶被送上法庭。
經過乙個多月的庭審,法院決定判處林國雲死刑。
對此,幾位死者家屬表示,當林國雲的父親也認為林國雲是罪有應得的。
然而,在終審前,香港督察以他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將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
時至今日,林鄭月娥仍安然無恙地被關押在香港石壁監獄。
2024年,服刑34年的林國雲申請假釋並獲批,好在終審時擔心自己會再次犯罪,沒有假釋。
近年來,有相關的**報道,雖然林國雲在獄中遵紀守紀,愛讀書,表現出認真的悔改。
但有個犯人親眼目睹了林國雲殺了乙隻蟑螂,對方將蟑螂勒死並解剖,並把一部分放進火柴盒裡,都和他作案時的行為一樣。
當乙個人犯了滔天大罪時,他仍然希望自己悔改,這無疑是對受害者、對好人的一種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