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外賣、二手交易等網路平台上,數以萬計的網友正在成為“網路評委”(判斷評論合理性、交易糾紛等的公共評委),面對“大眾說大眾講道理,婆婆說婆婆講道理”的場景做出自己的判斷。 (12月21日《中國青年報》)
所謂“網路評委”模式,其實給了商家乙個申訴的機會:當商家收到客戶的差評時,可以向“網際網絡法庭”提出申請,邀請評測者判定評測是否偏頗,決定差評是否顯示。
在這個過程中,網友們不僅能看到各種差評的原因,還能意識到做生意並不容易,商家在裝糊塗的時候,也能看清秋色,不讓他過考。 相較於系統評判,公眾評議更公正、更有趣,參與和旁觀者可以作為生活的“調味品”。
柴公尺油鹽的瑣碎糾紛,讓很多人看到了正義的曙光,但其實際效果有待檢驗。
首先,“網路裁判”模式顯然對商家來說更有利——面對負面的使用者評論,商家可以提出上訴並展示自己的辯護,但消費者沒有第二次為自己辯護的機會;其次,“*案判”更像是平台的營銷噱頭——部分評論內容脫離現實,甚至刻意搞笑,用戲劇性的衝突來吸引眼球和引流量,為平台帶來流量和人氣。
更重要的是,“網路法官”模式本質上仍然是主觀的。 許多評論家傾向於站在誰講道理,誰處於弱勢地位,這導致了這樣乙個事實,即如果有人編造故事並寫文章來同情,所謂的公正判斷可能會讓位於情緒化的裁決,甚至引發諸如“水軍的代理判斷”等次要問題。
大浪退去,平台有流量,商家趁著漏洞,網友玩得開心,買家得到了什麼?偏離了評論的初衷,最終傷害了消費者。 如果放任不管,只會讓“網路哄騙者”越來越多,讓“網路英雄”越來越少。
有鑑於此,“網路法官”模式應該是一種涓滴效應。 一方面,瑣碎的爭議和爭議可以採用公開審查機制,涉及較大的利益糾紛,仍然需要專業的仲裁機構參與評估另一方面,設定合理的篩選門檻,結合知識背景、年齡結構等具體情況,將爭議匹配到更精準、更專業的“法官”。
無論誰做出判斷,基本標準都是證據。 如果買賣雙方都沒有證據,幾句笑話或文章能成為為自己辯護的理由嗎?可以作為結論嗎?歸根結底,只有事實本身才能使意見有理有據,才能摒棄主觀情緒和偏見。
誠然,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利,但表達意見不能形成“沉默的螺旋”,不能湮滅乙個平衡理性的聲音,以至於過於娛樂,甚至形成網路暴力。 這也提醒了“網路法官”有權利不任性,應該多做實事求是判斷,少做情緒化判斷,盡量不要在某些事情上插科打諢,不要把“是非道場”變成“觀點場”。
“網路法官”模式的迅速興起,能否形成長效機制,還有待市場檢驗,但這為網路的創新管理指明了乙個方向:網際網絡的發展需要對話而不是爭吵,和諧生態需要“俠義”而不是“哄騙”。 “(正官解說員韓靜)。
黃河評論郵箱:zghhpl@163com)
統籌:陳若松。
編輯:任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