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平台問:張飛搶了夏侯淵13歲的侄女做兒媳婦,夏侯家為什麼沒人報仇?
我的回答如下:
從目前的歷史資料來看,夏侯應該已經和張飛私奔了。 而且,兩人私奔之前,還訂了婚約。 至於私奔的原因,主要從以下幾點推測。
首先,很明顯,這個侄女是夏侯淵的心上人,為了不讓這個侄女餓死,他把屬於兒子的食物全部給了侄女。 於是,夏侯淵的兒子死了,侄女活了下來。
夏侯私奔證據1:撿柴問題。
夏侯被囚禁的那一年是哪一年?
建安5年。 對於張飛來說,今年有兩件大事,乙個是春天,詔書事件爆發了。 一是張飛與夏侯一家私奔。
魏洛》:當初,建安五年,石霸與姐姐相差十三四歲,在本縣,他前往喬彩,由張飛獲得。 阿飛知道自己是良心的女兒,所以認為自己是妻子,生了孩子的女兒,是劉嬋的皇后。
魏洛在這裡有乙個地方是經不起推敲的,那就是夏侯氏是否需要到城外去撿柴。
建安初年(196年),夏侯淵遷至陳流太壽,後遷至迎川太壽。
建安(200年)五年8月,曹操、袁紹在官渡作戰,夏侯袁任軍校校長。
也就是說,這個時候,夏侯淵的年薪是月谷120胡,1440石一。
這工資,不管怎麼看,都輪不到夏侯氏出城去撿柴。
既然夏侯淵此時已經養得起這個侄女了,而此時的後方,還沒到官渡之戰和曹老闆自己缺糧的地步。
所以,夏侯一族私奔的可能性真的很大,說白了,對家人說:“阿姨,我去給家裡撿點柴火。 然後,拿起乙個籃子,來到城外等張飛。
夏侯私奔的證據2、別人的態度。
從魏洛結合夏侯淵的工資和夏侯逃跑的時間,我們可以推斷出夏侯此時真的沒有窮到撿柴的地步。 所以只能推斷,兩個人私奔了。
除了你不需要撿柴火的證據之外,還有什麼私奔的證據嗎?
答案是肯定的。 對於夏侯跟著張飛的事實,曹老闆反應不大,夏侯元也沒什麼反應。 至少我還沒有看到兩家在上戰場之前就開始為這件事爭吵,或者他們因為信件而爭吵。
晚年,夏侯霸為了躲避司馬懿,跑到蜀國投奔劉禪,劉禪的態度和介紹親戚一樣,夏侯霸的態度沒有被記錄下來,而這種態度顯然不像是他妹妹被俘虜的態度。
魏洛“:和巴成蜀、禪和見,石志說:”我父親是被殺在中路的,不是我祖先的手。 提到兒子,他說:“這個夏侯也是侄子。 “慷慨大方,受人青睞。
所以總的來說,夏侯是私奔。
夏侯私奔的證據3:私奔的時間。
如上所述,布帶詔書事件的爆發是在建安五年年初。
夏侯的柴收,也是建安五年的開端。
這兩次完全重合,如果要說不是小夫妻私奔,誰會相信。 另外,你還需要注意乙個小問題,那就是在大春的時候,你作為乙個大姑娘去拾柴是怎麼做的,春天是播種的季節,而拾柴的最佳時間是秋天和初冬。 因為此時的柴火是最乾燥的,所以撿起來很輕,容易燃燒。
推斷出夏侯是私奔,我們再來談談另乙個問題,那就是夫妻之間的態度。
張飛娶這個女孩為妻,你要說張飛在路上看到乙個撿柴的女孩,還以為是好人家的女孩子,我不信,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張飛知道那個撿柴的女孩在等他。
夏侯跟著張飛之後,態度也十分融洽,夏侯認真地給張飛生了兩個女兒。
這相當於再次表明了兩個人相愛了。
最後要涉及的問題是夏侯家為什麼不自找罪,要知道,如果夏侯家乾脆私奔了,夏侯家也可以自問,然後夏侯家根本就沒有。
結合建安四年,曹老闆對劉備的友好態度,可以得出結論,張飛應該求婚,夏侯家也同意了這門婚事。
直到後來,兩家鬧翻了,夏侯家不得不說夏侯家被俘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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