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5日 - 福祥藥業(300497SZ)股價收於10股07元,下跌156%。
公司昨晚披露,《2024年簡易程式向特定物件發行**年度計畫》規定,以簡易程式方式向特定物件發行**,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資者等特定物件不超過35個。 最終發行標的由公司董事會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申購情況,根據股東大會授權確定。 本次發行的所有發行人均以現金認購。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的首日,發行**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平均價的80%。 (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平均交易價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總交易量**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總交易量**總交易量)。
**發行型別為境內掛牌人民幣普通股(A股),面值為每股人民幣1元00元。 本次發行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發行的型別和數量為境內掛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總額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不超過最近一年末淨資產的20%,發行股數按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金額確定。 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得超過(含)人民幣30,000元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投資年產5000噸羧酸系列產品的新專案和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方案公告之日,發行物件尚未確定;關聯方認購關聯方發行的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審核披露。
截至2024年9月30日,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包建華直接持股1928%股份;控股公司股東富祥投資 5785%的股份,與富祥投資形成控股關係,富祥投資直接持有公司137%股權;柯丹、包丹紅、柯希麗分別是包建華的一致行動人,並持有公司。 12% 和 0004% 股份。 包建華在公司的實際總表決權為2142%。發行數量按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數量**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總股本的30%,最終發行數量上限以中國證監會同意的登記數量為準。 本次發行後,包建華仍將保持第一大股東地位,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發行計畫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配不符合上市條件。
公司表示,通過此次發行,可以實施公司未來的發展戰略,提公升核心競爭力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提公升公司運營能力。
根據富祥藥業12月3日晚間披露的《關於歷期募集資金存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司於2024年3月1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420萬只,每只面值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4.2億元00元,扣除發行成本8,016,144元42元後,募集資金淨額為411,983,85558元。 以上募集資金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24年3月8日新匯石包字2024年第2019號核實。ZF10054《認購資金回款驗資報告》。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儲存,並與銀行、保薦人就募集資金簽訂了三方監管協議。
此外,經中國證監會發證〔2020〕3231號文批准,公司向特定標的發行普通股(A股)79,191,640股00股,面值100元,發行**1268股,共募集1,004,149,995股人民幣20元,扣除人民幣10,000,000元的保薦和承銷發行費用00元,扣除與發行股票直接相關的其他對外費用** 2,785,93352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991,364,06167元。 上述募集資金於2024年12月31日到位,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核查,並出具新會石保字[2021]號。ZF10008驗資報告,已存入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公司對募集資金採用專用賬戶儲存系統,並與募集資金存入地的發起機構和開戶行簽訂了三方監管協議。
2024年5月11日,公司每10股增持6股,派發稅前股息2元,除息日為2024年5月18日,備案日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30日,公司每10股發放2股,並支付稅前股利2元,除息日為2024年6月6日,股權備案日為2024年6月5日。
根據富祥藥業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31億元,同比增長74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 219624萬元,同比減少38360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224008萬元,同比減少76149%。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286億元,同比增長44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816369萬元,同比減少277元8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829617萬元,同比減少32945%,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1657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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