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將根據具體規定和不同情況,對境外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進行詳細分析和解讀。
1.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外**的綜合所得,應與境內綜合所得合併計算應納稅額。
這意味著,境外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作者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等,需要與中國境內的綜合所得相抵扣,應納稅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
2.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外的營業所得**應與境內營業所得合併計算應納稅額。
這意味著居民個人的境外經營所得,如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在中國境內註冊的獨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等,需要與境內經營所得進行歸納, 應納稅額按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
居民個人依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計算的境外營業所得的損失,其境內或者其他國家(地區)境內的應納稅所得額不予抵扣,但可以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用其後年度在同一國家(地區)的營業所得**補足。
三、中國境外居民個人的利息、分紅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附帶所得(以下簡稱其他分類所得)不得與境內所得合併,應納稅額另行計算。
這意味著這些型別的國外收入不需要與國內收入合併,但應納稅額是單獨計算的。
4.對於居民個人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外所得,根據該國家(地區)關於所得的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允許在中國境外繳納的所得稅在抵免額度內從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度內抵扣。這意味著,居民個人在境外已經繳納的所得稅,可以在一定限額內抵扣在中國境內應繳納的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計算方法、稅率和信用額度可能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變更。 因此,在實踐中,建議諮詢專業的稅務機關或律師,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
總之,對國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居民個人需要了解自己擁有的國外收入型別,並按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進行計算和繳納。 同時,居民還需要關注中國與收入**國家(地區)之間的稅收協定和政策變化,以獲取最新的稅收資訊和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