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
1.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步驟。
1.獲取《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收入清算申報表》並填寫。
申報表在當地稅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然後蓋章。
2.股權轉讓協議公證。
攜帶公司出具的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和填妥的《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收入清算宣告書》到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3.攜帶所需檔案到當地稅務局進行納稅申報。
需要攜帶的材料有:公司股東會股權轉讓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營業執照影印件、公章及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此步驟由當地稅務大廳的工作人員指導。
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個人轉讓股權時,應當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股權轉讓人。
3、股權轉讓應納稅額的計算。
1.股權轉讓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股權轉讓價款扣除股權應納稅成本和轉讓過程中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按照上述方法確定股權原值和應納稅所得額。
2.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由股權轉讓方的納稅人承擔,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認真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
3.扣繳義務人未代扣代繳或者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納稅人應當在年度決算結算期結束後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財產轉讓所得年度納稅申報表》,並繳納附加稅。
4.納稅人按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個人股權轉讓所得額-股權應稅成本-相關稅費(詳見附件1《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指引》)。 如果股權的應稅成本無法確定,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實股權的應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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