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氣寒冷,是吃肉的好時機。
吃肉的最高境界是大碗裡喝酒,大塊吃肉。 就像《水滸傳》裡的那個,殺了乙隻羊,宰了一頭肥牛,然後在大鍋裡煮,肥的,用手撕開吃,很是過癮。 吃飯時,要注意吃得愉快,不要吃膩,但吃得太講究,太注重形式,吃不下。 廣州的食物太精緻了,有時候更像藝術品,看比吃更過癮,大象看不見,有時候庸俗就好了。
廣州不是吃肉的好地方,粵菜清淡精緻,什麼用料適中,搭配不可預知,就算是煮肉,手法也要動人很多心思,比如白切雞、開水燙、嫩白肉、蘸薑蒜油, 朋友強烈推薦,據說鮮香四香,雞香味最濃。我知道粵菜最看重食材的新鮮度,白切雞是一種極端,但有血絲,看著就覺得難過,腦海裡不斷浮現出禽流感的字眼,讓人難以釋懷。 廣州恆大的外援穆里奇第一次吃到白切雞,快要吐了。
朋友老劉正好相反,有一年我們在北京大柵欄的天星居吃過炸肝饅頭,櫃檯上有一盤小菜,上面寫著白切雞,老劉點了一盤,端上桌,看了看,雞塊都黑了,大概是清醬燻了醃涼涼了, 然後切成小塊招待客人,嘗了一口,味道真的是這樣,我津津有味,老劉像嚼蠟一樣,“把雞肉煮成這樣,肉就毀了”,我覺得這就是味道的區別,白切雞肉,現在我也接受,但我不喜歡。
肚子餓了就去烤肉店買一斤烤肉,肥肉剛好,用手捏著吃,很滿足,粵式烤肉又鹹又甜,我跟烤肉師傅聊了聊,說是最重要的烤豬肉醬, 勤奮的時候,自己買醬燒排骨,味道不一樣,乾脆放棄了。脆皮烤豬也是我喜歡的,有一年春節期間,在黃埔村拍東西,胡家祠堂裝修了家宴,趕上了太厘公尺的豬肉,祠堂的胡永展要求品嚐一盤香脆的烤豬,一口咬穿酥皮, 鮮嫩的肉汁滿口,很香,令人難忘。
我不太喜歡全聚德的烤鴨,太胖了,那年在北京有一群同事去吃全聚德,我嘗了嘗,同事們開玩笑說我上菜難,其實不是我上菜難,而是這東西現在只能嘗,而且貴得離譜, 其中大部分都很有名。我懷念後海胡同的烤羊肉,曾經住在後海岸邊,早上早起散步的時候,遇到乙個推著肉床賣烤羊肉的回族小販,有羊頭肉、羊筋、羊肋、羊蹄,很乾淨, 我撿了乙隻30塊錢的雜羊,用紙包好,找了一家小飯店,要了一瓶兩鍋頭,一碗刀切面,喝了燒羊肉酒。廣州喜歡吃帶皮羊,味道獨特。
新疆烤肉和土耳其烤肉只有配小茴香才好吃,最好搭配烤饢餅和薄餅,把肉夾在蛋糕裡拿著吃。 張家口大壩上的烤全羊,烤前要用花刀切好羊桌,肉末要刷上燒烤肉汁,味道很好。 北京路上有一家阿根廷烤肉,一大塊牛肉,烤著,配上一鍋馬黛茶,餓得半死,但不上癮,馬黛茶配燒烤,本來是巴塔克尼亞草原上高喬牧民的普通食物,還得這麼小資產階級,無聊。 只要是牛羊烤肉,就有假牛仔拿著長刀拿著肉叉來回切肉給客人,指著**切**,喝著酸菜湯,因為是自助服務,經常要吃到扶著牆進餐廳,覺得夠了, 這家燒烤店吃了將近十年,越來越不客氣了,羊肉**很少,肉也有點扭,**已經翻了三倍了!我決定不再去了。
李煜最討厭吃肉,在《閒愛》和《吃部》的篇章中貶低愛吃肉的人。 他首先說,“肉食者鄙視”,說肉食者很粗魯。 為什麼? 因為“我不鄙視吃肉,我不鄙視它。 食肉之人肆無忌憚的詭計,會化肥為肥,遮住胸膛,把心塞得像走了一樣。 油和水太大,堵塞大腦。
這豈不是說愛吃肉的人缺眼嗎?
我覺得他傲慢自大,有偏見,連大名鼎鼎的東坡肉都不屑一顧,他用不同的方式諷刺。 其實,“肉食者鄙視”這句話的原意是,高高在上、有權有勢、有錢的人,也就是“肉食者”,目光短淺,缺乏遠見,這與喜歡吃肉關係不大。
所以,在午餐時間,我要點一盤帶骨的烤豬肉吃。